互联网极大方便了人们对信息的交流,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取自己所需求的信息,但互联网上的某些信息是否是经过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需要辩证去看待。
1、上传到网络上的宗教出版物内容的监管难题
《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也可以经销宗教用品、艺术品、宗教出版物。目前,对于宗教内部资料性的出版物除条例外,我国暂没有其他针对宗教出版物的管理规定,现行的规定是依托于与出版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例如,《出版管理条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承接<圣经>印件的管理规定》等等。现行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现实世界(相对于虚拟的网络世界而言)中的宗教性资料出版物。而随着互联网的投入使用,越来越多的宗教网站相继出现,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只要在己经接入互联网的地方,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肆意获取网络上形形色色的资料,由此可见,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信息资源得以全球共享。据悉,在众多的宗教网站中,有宗教内部性资料的网站约有60%19以上,这些资料都是以电子版的形态存在,受众对这些资料可以在线阅读,也可以下载、转载或复制。当然,这些资料都是免费的。受众获得的这些资料其实都没有经过我国宗教事务部门的审核,对于这些资料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谁也不能百分百的确定。同时,在互联网上经销宗教用品和艺术品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但是由于这些行为都印上了互联网的印记,因而用我们现行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对其定性和管理,从而造成了对于网络上宗教性出版物内容的监管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