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海昏侯刘贺墓内涵复杂,从西汉王侯陵墓的丧葬制度来说,存在诸多矛盾现象,具有多重性格。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点。
其一,海昏侯刘贺墓属于列侯墓。如前所述,海昏侯刘贺墓的墓园结构、形制、大小,墓前寝类建筑、祠堂等祭祀设施,衬葬墓,墓外陪葬坑的设置,封土及其大小,墓室形制、结构及规模大小,棺撑的结构及大小,使用两重木棺等,都表现出属于列侯墓的特征。因此从主体上说,海昏侯刘贺墓是一座列侯墓,并且是一座要素完备的列侯墓。

其二,海昏侯刘贺墓具有“王气”。毫无疑问,海昏侯刘贺墓从整体上说属于列侯墓,但在某些方面又超出了一般列侯墓的规格而具有诸侯王的气势,主要表现在:陪葬坑中5辆实用真车马随葬;墓扩内用仿木整体构筑方形木撑,木撑中央构筑主撑室、主撑室外围四周用木板分隔成12个器物库、主撑室内又用木板分隔出棺室的撑室结构;成套的实用编钟和编磐的随葬等。就随葬品来说,以往的考古发现表明,“西汉列侯墓的随葬品也很丰富,但与王墓相比,大型铜器、姿金铜器和大型玉器较少,金银器也主要是一些小件饰品”。。但是,海昏侯刘贺墓的情景却完全不同,随葬品不仅数量多,而且多大型器、多精美之器,具有鲜明的诸侯王墓的特点和气派。
其三,海昏侯刘贺墓所见倾其所有陪葬于墓中的废帝心结。海昏侯刘贺墓引人注目的方面之一是随葬品的丰富和精美,尤其是200余万枚钱币、458枚金饼、马蹄金、麟趾金以及20枚金板等的随葬,更是超出迄今所见任何一座西汉王侯陵墓。尽管当时有膊赠制度,其中有的可能是膊赠品,但绝大部分应当是刘贺生前所拥有,尤其是从第一代昌邑王刘膊继承下来的财宝、器具和物品等。就刘贺的生平事迹来说,先是做昌邑王,后来又继承了帝位,但仅仅27天便被罗织种种罪名而被废;废后回到昌邑国,其活动仍受到监视;后来被封为海昏侯,但“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就国江南豫章郡苟且偷生,但即便如此,后来又因扬州刺史举报,原来四干户的食邑又被削去三千户。这样的经历和境遇,使得刘贺临终前无疑充满了愤意、忧郁、无助、无望之心。也正是这样的心结,加之刘贺死后朝中大臣“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使得刘贺去世后埋葬之时,将其生前所有几乎全部进行陪葬,随他而去。车马钟鼓如此,金银财宝如此,奏章副本等统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