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之制说
作者:
日期:2021-08-02 10:54:32 点击数:
此种说法的提倡者,是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学派。如孔子认为“三年之丧”是“天下之通丧”,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而何谓“通丧”?孔子在回答弟子子张关于“高宗谅阴,三年不言”的提问时,又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亮,百官总己以听于家宰三年。可见孔子通过殷高宗说明“三年之丧”上达天子、下及庶人,而且早在高宗之前已经存在。对于具体的起源时间,孔子虽然没有指明,但与其学说一脉相承的孟子却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如:
上海公墓,上海墓地,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

《孟子·万章上》载:“《尧典》日:‘二十有八载,放勋乃祖落,百姓如丧考她,三年,四海遏密八音。’……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又日:“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
《孟子·滕文公上》载:“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钎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由这两段记载,可知孟子认为“三年之丧”在尧舜禹时期就已施行,至夏、商、周三代,更是对服饰、饮食有了降低等级的具体规定。到荀子时,《荀子·礼论》又有与《礼记·三年问》同样的说辞可见孔子对于三年之丧的推崇,开了儒家宣扬三年之丧的先河,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认为“三年之丧”起自尧舜,是古今天下之通丧。
然而,将三年之丧说成是自尧起通行的丧制,却无法找到充分的证据,《周易·系辞下》有言:“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一,丧期无数。可知“三年之丧”并非自古就有,这种“丧期无数”的存在才符合文明由质而文的发展规律。又有《墨子·节葬下》载:
死则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蚤山之阴……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
这里“久丧”即指“三年之丧”,墨子在此以尧舜禹均道死而未行久丧的事例,反对儒家所谓的“三年之丧”始自尧舜的说法,说明了“既葬不哭而疾从事”才是尧、舜、禹三圣王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