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故而有言礼起于俗。《荀子·礼论》中提出:人之争夺而无度量分界,致使乱象频出、物欲争斗,先王制礼作乐,使之知礼义文理之所以而养情。而最初的行为准则则来自于人们长期社交经验的磨合,这种能够清晰、明确、有效地表达的方式则渐而推广,成为约定俗成的礼。《仪礼注疏》:“此谓黄帝之时也。在((黄帝九事》章中,亦据黄帝之日,言丧期无数,是其心丧终身者也。第二明唐虞之日淳朴渐亏虽行心丧更以三年为限者。”

由此可见,在黄帝时期还未有约定俗成的仪式,但已经有了“心哀”的意识,而到了唐尧虞舜之时则有“三年”的说法。因而对待死者的离世,表达出哀切的情感诉求,成为“三年之丧”产生的可能性猜测之一。即如《孟子·万章上》提及的:“《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祖落,百姓如丧考批,三年,四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可见古籍文献中记载着自古存有“三年之丧”的痕迹,但文献资料缺乏充足的考古证据,且由此风俗“三年之丧”服制仍未成形,仍属一种自发行为而不具备自觉性,因而尧三年丧后舜尤“葬于苍梧之野”。即如《仪礼·丧服》所载:“又案《易系辞》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许慎注《淮南子》曰:“三月之服,夏后氏之礼。”’由此可见,“三年之丧”的礼制意识在三王时期还未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