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推行方式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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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16 07:51:23 点击数:
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是笔者调查的石村所在地以及同学们调查的省内其他许多地方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的集中表现就是政府只管火化,不管火葬,造成了“只有火化,没有火葬”这一怪现象的出现。火化之后的后续问题在不少地方并没有得到重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考虑。殡葬改革中要求的农村公墓或者骨灰堂建设并没有开展起来—建设资金以及选址的无法落实成为不少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以致于不少地方往往以造—临时找块地方权充公墓应付上级的相关检查。笔者调查的豫东石村的村级公墓就临时找在了村小学后边该村村民的一块狭小闲置空地上。由子火化之后骨灰没有合适的地方放置,所以,在不少地方火化之后依然是土葬和操办相应民间仪式,而相关的部门却多是对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闻不问。在这样的处理过程中,殡葬改革的目标被潜在置换,多重目标(仪式简办、尸体火化、集中安葬)被单一执行,造成以火化为殡葬改革的最终目标,殡葬改革的实际情形与国家的政策设计南辕北辙,劳民伤财,徒增负担;造成对家人实行火化者在农村社区中道德处境的尴尬与经济困境、“以罚代葬”的泛化以及不少地方殡葬改革的反复。
上海公墓,上海墓地,太仓公墓,浏家港陵塔,

其次,就我们的调查来看,不少地方宣传殡葬改革的形式与途径虽然不是很单一,但其有效性或者说针对性却不够。相关部门采取的主要形式往往是宣讲拟定好的倡议书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未能针对村民的疑问与反话给予明确解答。进一步说,就是宣传中没有能够将“德性叙事侧合情性)与“科学话语”(合理性、合法性)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虽然它也运用了电视、广播这些对村民具有重大影响的现代媒体,但实际上,采取的宜传方式主要还是一种冷冰冰的文字宣传,而这样一种宣传方式的效果,在乡村这样一个“少文字的社会’显然是要大打折扣的。另外,不少地方更是根本不进行深人的宣传,不去说服教育村民,把布告往村头一贴,就算工作到家了、宣传过了,造成村民对殡葬改革的反感、不理解与茫然
最后,从我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不少地方推行殡葬改革的方式、方法有欠改进。不少地方殡葬改革制度的官本位色彩较浓,多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命令管理的特征,推行方式多采用“运动式”做法,动辄罚款、“起尸火化”、“扒坟掘墓,。相关的政策设计也多缺乏对不同生活条件、不同地域、不同传统习俗人群殡葬需要多样性的探索,以及底层村民关乎此事的心理感受和底层思考的尊重,简单、粗暴,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和相关权益。尽管不少地方的相关部门如宣称的那样,说是有足够的“调研”,可是这类“调后”、“愚昧”的表征,调查的重点显然也不是村民的心理感受和底层思考,更多的可能则是殡葬改革的“阻碍”因素,村民们的“感情”根本不在考虑之列。这就使得相关的制度设计趋于简单化,多与各地现实的复杂情况相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