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一般为在墓扩之中层叠而成,一般成“井”字形,撑数量的多少一方面为墓葬棺撑制度等级的体现,另一方面撑的设置又起着对棺的保护作用。棺则因直接盛放尸体,要经搬运,或需要长途运输,因此对于棺有密封性与牢固性的要求。西汉早期木质棺板材与板材之间的连接一般采用摔卯扣合的方式,且在棺建造之前对棺结构与建造经过一定的规划。

同时,在搬运与运输时往往需要辅助以棺束,使其更为牢固或方便进行相关葬仪。具有封棺功能的形式有两种。其一为“棺枉”,又名“细腰”。《释名》卷第八《释丧制》载:“古者棺不钉也,旁际小腰,其要约小也。又谓之枉,枉,任也,任制际会使不解也。”任,为小腰或细腰,其用途为插人棺口两旁的坎中使与之密合。。如江苏连云港侍其爵墓棺盖与棺身两侧各用有两枚‘4细腰”桦合。。其二为棺束,用麻绳、丝带或帛带于棺身缠绕数周,辅助封棺以达稳固。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战国时期的棺束有一定的等级限制,K礼记·丧大记》载:“君盖用漆,三枉三束。大夫盖用漆,二枉二束。士不用漆,二枉二束。”。但于汉代木撑墓之中,棺束的材质与层数无明显等级划分,按照目前汉墓使用情况来看,棺束的主要功用即为辅助封棺或下葬。
撑上的竹席、蒲席称之为“抗席”,填埋墓扩之前置于撑上。《仪礼·既夕礼》:“抗木”,郑玄注:“抗,御也。所以御止土者”;又“加抗席”,郑玄注:“席所以御座”。可见“抗”的主要功用为防止尘土落人撑室之中。根据需求撑盖上竹席的数量不同,如马王堆一号汉墓撑顶放置竹席达26床;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撑顶上有竹席4床;江陵凤凰山西汉墓M8棺上平铺方格网竹帘一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