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两章描述了曲铜回族丧葬文化的行为形态和实物形态。本章要呈现的曲铜回族丧葬文化的观念形态,以便能解释曲铜回族在丧葬活动中为什么表现出那样的行为以及为什么要选用那样的实物和场所。

丧葬观念是人们对人的死亡和死者的认知及态度,回答什么是人的死亡、如何看待人的死亡、人死后会怎样、如何对待死者、如何处理活人与死者关系等问题。丧葬观念既体现人们的人死观,也体现人们的人生观,或者说体现了人们的生死观。生死观指的是人们对生与死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死观是指“人对死亡的本质、过程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人生观是指人对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我们常常喜欢畅谈‘人生观’,却少有人直接谈‘人死观’。其实两者只不过是从不同方向、不同方面来看同一过程而已。”可以说,人死观是一个民族丧葬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丧葬文化的行为形态和实物形态建构的基础。同时,一个民族的人死观又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该民族的人生观。
曲铜回族的丧葬观念主要源于伊斯兰教义中“认主独一”、“前定”和“后世”的信仰,同时也受儒家文化、地理等其它因素影响,有明显的宗教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伊斯兰教认为人有生,有死,有灵魂,有来世;未来的某时,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将被同时毁灭,地球上生存过的所有人将在某时被复活,接受真主公正的判决。判决的依据就是人们在今世所做过的一切善功与罪过。判决结果分为两种:要么进天堂享受幸福,要么下地狱接受火刑。伊斯兰教鼓励人们两世兼顾并追求两世幸福,因而形成伊斯兰教倡导的人生观和人死观。曲嗣回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对伊斯兰教有关生死观念的习得,通过与其他民族和外地回族的文化互动,形成自己的丧葬观念体系,体现着他们对丧葬的认知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