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阶级社会后,传统丧葬受到阶级社会文化的影响,与丧葬文化相伴相生的鬼魂迷信也有了新的变化。一方面,等级思想对鬼魂迷信的渗透,使鬼神世界产生了阶级与名分的划分:上层为神,下层为鬼;善为神,恶为鬼。这表现在墓葬情况上,即是由古墓葬的简朴到封建墓葬的等级分化。《淮南子·沮论训》描述古墓葬“有虞氏用瓦棺,夏后氏壁周。氏族社会低下的生产力与平等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少有差异的简朴墓葬形式,而到了殷周时代,不但有木棺,棺外还有掉,“天子五重,上公四重,诸侯三重,大夫再重,士一重。显示了尊卑等级的不同。秦汉后,随着封建政治体制的完善,特别是爵位等级制度推行,坟墓等级愈发分明,其外形与规模都显示了墓主人的身份差别。

另一方面,儒家思想对丧葬事务的介入削弱了鬼魂迷信原有的影响力。儒家思想带有一定的神学色彩,“天人感应”与饿纬就是其具体表现。但儒家所讲求的“神”多服务于政治,与其说是人格化的鬼神,不如说是一种冥冥天意。在丧葬问题上,儒家更强调人的价值,对鬼神则“存而不论”。《论语·先进篇》中记载了孔子对鬼神的态度:“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而对于“事人”,孔子提出了“仁”的思想,其中又以孝梯为本。“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丧葬文化在儒家孝道思想的作用下,淡化了鬼神色彩,而成为体现封建纲常伦理的重要仪式。“生,事之以礼;死,丧之以礼,祭之以礼。丧葬仪式中对鬼魂的敬畏逐渐被对父母、祖先的恭敬与哀悼取代。这种变化集中体现在对丧仪的解释上。古人有批发执杖的守灵习俗,披头散发的目的是效仿巫师行法时的样子,令鬼惧怕,执杖也是出于驱鬼、吓鬼的动机。鬼惧怕棒、杖,是由对桃枝、桃板的惧怕引申而来的。“桃者五行精,能制百鬼,谓之仙木。而到了后来,这些都变成更为文明的解释:“所以必杖者,孝子失亲,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体赢病,故杖以扶身。“认为是孝子在守丧期间因悲哀过度,寝食难安而导致身体虚弱,以杖辅步。又《白虎通·丧服》解释说:“所以杖竹桐何?取其名也。竹者整也,桐者痛也。认为哭丧棒多用竹、桐制成是为了表示对父母离世的悲痛之情。古有“三日始硷”,认为死者的灵魂在三日之内仍有复还的可能,三日不复则再无希望。而《礼记·问丧》对此的解释却是:“三日而后硷者,以侯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具,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认为停丧如此之长,一方面表现了子女孝心,另一方面是由于丧礼的准备工作与亲朋好友赶来都需要时间,故此“三日始硷”。
可见,进入阶级社会,特别是封建社会后,中国丧葬文化具有了森严的等级思想以及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识,与早期纯粹的鬼魂迷信有着较大差异。虽然对一些丧仪的溯源仍离不开鬼魂迷信,但纵观中国古代丧葬文化的发展,鬼魂迷信往往被其他精神内涵所异化甚至完全取代—或是出于实际的便利,或是为了表现孝道,而只保留了其所寄托的形式,鬼魂迷信就在这世代的差异中逐渐失去令人敬畏的魔力,在等级意识与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不再具有对传统丧葬文化的绝对统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