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成熟于孔子之手,但孝道观的渊源早已有之,孝道是对历史上孝观念、孝习俗的伦理规范化。《说文·老部》:“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说文解字》〕从孝的内容和对象看,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对在世父母的孝,另一种是对去世父母、先祖的孝,即对“死人”的孝。孔子十分重视孝在丧葬中的作用。“孝梯”在《论语》中占极其重要的地位。《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孔子还将“孝”与“礼”结合起来。他认为在行为上要做到“无违”,即“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父母生前死后都要严格按照礼节规定行孝,决不允许任何违礼现象存在。“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孟子和荀子继承并发展了儒家的孝道观。“事亲,事之本也。”「《孟子·离娄上》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孟子·万章上》]“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荀子·礼论》]

古代丧礼对治丧、居丧时的吃穿住行等方面有系统的规定,明显区别于正常生活条件和境况,以此表达对先人的哀思和孝道。
哀杖,“丧礼中孝子因哀痛不能自持,故必扶杖”,又称“丧棒”。《仪礼·丧服》曰:“杖者何?爵也。无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辅病也。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可见用杖的意义在于两方面:一是用以表示用杖者的爵位和身份,二是用以“辅病”,即扶持服丧者因哀伤而极度疲惫、虚弱的身躯。《礼记·杂记下》:“古者贵贱皆杖。孙叔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毅而裸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孙希旦云:“盖哀深故病,病故资深以扶之。此唯修饰之君子能之,而非可概诸愚不孝之人也。故杖本为有爵者设,而其后乃推而用之庶人,盖亦予之服以责其情,而使之企而也。……”「《礼记集解》下册〕故杖原本是有爵者专用,后渐渐扩大至庶人,由丧主或身体虚弱者使用。从这一层面反映出丧礼的孝道和人道原则。
儒家礼制对居丧生活的居处有严格规定,未葬之前,孝子应居住在庐舍之内,即“倚庐”。所谓“倚庐”,唐贾公彦疏“居倚庐者,孝子所居,在门外东壁,倚木为庐。”孝子居“倚庐”的原因在于“言亲在外在土,孝子不忍反室自安也。”这是儒家的仁孝不忍之心的反映。《仪礼·丧服》云斩衰“居倚庐,寝苫枕块,……寝不脱红带。既虞,剪屏(赞蝙)柱嵋,寝有席。……既练,舍外寝。” 《礼记·间传》:“父母之丧,既虞卒哭,柱嵋剪屏,节剪不纳。期而小祥,居至室,寝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复寝。中月而谭,谭而床。”《礼记·问丧》曰:“成扩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地也。”由以上文献知,当时的庐舍只用茅草遮掩,不涂泥。就寝时不能用席子,只能用草垫,并以土块为枕头,且不脱红带而睡。既虞后,丧主的居处条件方可逐渐改善。这足以显示出古人很深刻的孝道思想。
哭踊,礼仪节,边哭边顿足。辟踊,捶胸顿足,形容哀痛至极。这两个词语反映的是丧礼中的一种仪式,由于对死者去世的哀痛,后人痛哭甚至捶胸顿足,这是自然情感的流露,表现出古人的发自内心的孝道观。
饭含,古丧礼,以珠、玉、贝、米等物纳于死者之口。在死者口中放入谷物等,意思是不让他们空着肚子到另一个世界受罪,“饭用米贝,弗忍虚也”。「《礼记·檀弓下》〕虽然这种想法带有一定迷信成分,却也现出对死者的关心。也有放玉的,因为古人认为玉可以防止肉体腐烂,“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之不朽”。「《抱朴子·对俗》〕对尸体有意识的保存,反映出后人不希望死者很快离去的不忍之情,也是“孝”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