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初鲁迅就决绝地举起了改革风俗习惯的大旗,将其视作阻碍中国变革的巨大阻力,认为倘不将“风俗”和“习惯”改革,革命即等于无成,如沙上建塔,顷刻倒坏。明显,鲁迅仍然沿用了“革命”的思维模式,将风俗习惯同中国的社会变革和旧文化的改革结合了起来,同尖锐、激烈的民族斗争、阶级斗争联系在了一起,把批判和揭发风俗习惯作为提倡科学和实现民主革命的一种手段。可以说,风俗习惯被看作“迷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革命”思维的产物。但为什么当时的改革者们将风俗习惯的变革置于如此重要的位置?在他们眼里,被视作“迷信”的风俗习惯又为什么像泼天大祸一样如此顽固不化、来势汹汹?

20世纪初的中国知识分子认为,要想实现中国的变革就必须打倒连同丧俗等封建迷信在内的整个封建系统,于是他们都试图在理论上寻找驳倒宗教、丧俗等封建迷信的理论依据。苏联的杜捷可夫也用相同的逻辑驳斥宗教、丧俗等“封建迷信”:
宗教、迷信的社会根源,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人剥削人、社会压迫、民族不平等、失业、饥饿、贫困、愚昧无知等等。如果这些社会根源存在的话,宗教、迷信的存在甚至发展,就有着它的社会基础。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资本主义本身的存在,就是迷信、宗教偏见存在的根本原因。在苏联,由于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的建成,这就把迷信和宗教偏见的社会基础连根拔起了。……在苏联虽然革命胜利已经四十年了,但是直至现在还有人保存有迷信和宗教偏见。这些人还做礼拜,或者参加各种教派的祈祷会,执行宗教的仪式。这些人相信命运、占卜、预言和其他迷信。
只要仔细阅读上文,我们就会发现杜捷可夫的逻辑前后有其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按照他的逻辑,宗教、迷信是因为有资本主义社会基础而生存和发展,那么既然苏联在十月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成之后已经将迷信和宗教偏见的社会基础连根拔起,为什么革命胜利四十年后,甚至到杜捷可夫成书之1957年,苏联仍有迷信和宗教的遗存?同样,以此逻辑来推理,今天的中国已经将封建主义的社会基础彻底根除,为什么作为“封建迷信”的丧俗直到今天仍在广大的民间社会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再者,杜捷可夫认为宗教、丧俗等迷信因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而存在,中国当时的知识分子又认为宗教、丧俗等迷信又因封建主义的社会基础而存在,那么这被20世纪的苏联和中国知识分子极尽所能打击的“迷信”究竟是姓“资本主义”,还是姓“封建主义”?难道苏联的宗教、“迷信”与中国的宗教、“迷信”性质迥异、判然两异?难道宗教和“迷信”在不同的国家性质完全不同?其实不然,不论苏联,还是中国,宗教和“迷信”都因以旧有政权和制度为基础而建立,都在某种程度上为维护旧有政权和制度曾经发挥着自身的作用。故此,当旧政权和制度走向土崩瓦解之时,新政权和新制度的改革者们为了推翻旧有政权和制度就力图在理论上给予宗教和“迷信”所指之社会文化现象以理论的解释,其目的就是为改革服务。由于中国的改革必须依靠最大多数之“下等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才可能取得成功,而“下等社会”的大多数又不能在第一时间站在改革者的一边,他们中之大多数往往深受旧有政权和制度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尤其是宗教和丧俗等“迷信”在民众心中占有绝对的心理优势。于是,批判、改革“迷信”所指之对象就成为了当时的大势所趋、必行之事。
五四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和后来中国的主流意识所以对丧俗等“迷信”如此敏感,并着力打压,除了前文提到的受西方二元论思想的影响外,是否还有别的原因?最初笔者认为丧俗等“迷信”的关乎精神世界的、唯心主义的信仰也许是导致鲁迅一代知识精英极力批判风俗习惯的原因。因为丧俗所阐释的信仰恰恰与新制度的改革者们或者国家的主流意识所提倡的“科学”和理性争锋相对。然而,虽然这些唯心主义的精神“信仰”表面看来似乎如同西方的“神权统治”一样能够从根本上威胁中国改革的成败,但事实上,对于讲究实惠原则的中国民众而言,与封建王权相比,“信仰”似乎并不具备如此大的威力。正如下文所言:
就中国宗教组织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来看,在中国历史上,皇权始终大于神权而支配神权,宗教从来就不能形成与政权相抗衡的力量。
《中国宗教通史》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论:
在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下,一切宗教组织都必须依附于皇权,为皇权服务,决不允许出现教权高于皇权的局面。宗法性传统宗教的教权直接由皇帝掌握自不待言,就是影响颇大的佛教和道教教团,也必须接受政府的管辖,不得违背政府的法规。宗教领袖可以封官晋爵,甚至在政治上起某种参谋作用,但不能独行其是,分庭抗礼,即使在最得势的时候亦未能进入最高决策的核心权力之中。这与欧洲中世纪教皇拥有巨大权势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这种以中央集权制为基础、以“贵族”和“圣贤”为中心的封建思想体系也同所谓宗教和神鬼的信仰一起被刻印在民间丧俗中,但丧俗中的信仰是被包裹在等级分明、突显贵族奢华气派和地位的隆丧厚葬中的。也就是说,民间丧俗中的宗教和鬼神信仰在封建等级制度面前是软弱无力的,是撼动不了整个封建体制大厦的,它不具备西方“神权统治”那样控制国家和政权的实力和野心。因此,中国的丧俗等民俗虽然有唯心主义的信仰,但它们却与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有着质的不同。北京丧葬礼俗中的宗教仪式虽是佛教等宗教“灵魂不死”哲学的体现,虽然它在仪式中贯穿着佛道的哲学理念,但它在顺应了民众们审美需求的同时已经完全融入了他们的生活。其间,民间丧葬礼俗中的宗教信仰和仪式已与寺院中的宗教仪式或者最初进入民间丧葬礼俗的宗教仪式有着天壤之别,它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和仪式,反而成为了民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内容和表现形式也更加注重民间的实用性和功利性。
那么,当年的新文化运动者们之所以对丧俗在内的风俗习惯给予如此高的关注度,也许是因为民俗与民众生活的密切关系使其拥有最广泛的集体的力量,拥有“最大多数之下等社会”。在中央集权和宗族的管理体制下,丧俗等风俗习惯是为国家和民众的集体利益服务的。因此,丧俗在内的风俗习惯在某种意义上既是封建统治的维护工具,是革命者们需要大力批判和打击的对象,同时这些风俗习惯的执行人又是改革者们最希望争取到的革命力量,而这与民俗本身的特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