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宋代城市丧葬救助的研究。从有关研究成果来看,较具代表性的成果有:姚培锋和陈国灿《南宋时期江浙城市的贫困救助》(浙江学刊,2011年第4期),将丧葬救助作为城市贫困救助内容的一个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宋香川《宋代城市的政府救济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也大体相同;陈国灿《论宋代江南城市的社会救助》(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2期),则分别从官方与民间两方面对其进行研究,内容较单一。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二是对宋代乡村丧葬救助的研究。从有关研究成果来看,较具代表性的成果有:陈国柱《宋代乡村社会救助的新特点})(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张文《两宋乡村民间慈善活动的多元结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及《社区慈善:两宋民间慈善活动的空间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4期)等论文。陈国柱在论述乡村救助的形式时,对《吕氏乡约》中的丧葬救助有所提及,因侧重点不同而未给予详细分析。张文的两篇文章也对民间丧葬救助有所提及,均未深入探讨。
三是对城乡均涉及的丧葬救助的研究。从有关研究成果来看,较具代表性的成果有:陈钟琪《宋朝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比较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侧重于研究宋朝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比较,在此过程中对城市和乡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丧葬保障作有简要论述。杜伟《两宋社会保障探析》(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和段惠青《宋朝贫困救济问题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均对漏泽园作了研究,二者大同小异。
除此之外,日本学者梅原郁《宋代0救济制度》(都市0}社会史,1983年)、贯福汉与九郎《宋代助葬事业管见》(((福冈学艺大学纪要》7(第二社会系统),1982年第3期)等也对宋代的丧葬救助作了研究,但未作系统分析。
综合以上研究现状可以看出,以往学者们关于宋代丧葬救助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不足。他们的研究或从宋代社会保障角度出发,将宋代丧葬救助作为其中的一冷部分或一个章节进行探讨,其中对宋代丧葬救助只是简单提及,并未对这一问题的原因、表现、影响等方面深入研究。有些学者的论著虽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常但却仅限于从某个单一角度出发,很难从整体上给人一个较为系统、全面的认识。综上所述,关于宋代丧葬救助问题,学术界尚缺乏专门性、整体性的研究成果。所以,关于本选题还有待从深度和广度上作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