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族亲族关系的抽离
宗族组织在传统中国社会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即使在现代,农村地区以血缘、姻亲作为纽带和远近区分的亲族关系,在生产生活和应对重大变故等方而仍发挥较大作用。如农业生产中,需要多人合作的打麦、犁地等,村民多采取木家联合互帮互助。婚丧等重大事件,首先要通知木族亲戚共同商议,仪式的操办俗称“办事”,亲族或出资送礼或出人帮工参与其中。葬礼一方而,具有增强家族内部认同感和凝聚力的功能,另一方而,由于辈分、直系旁系的不同,孝衣、礼仪也有相应差别,又体现着儒家传统长幼有别、远近亲疏有差的观念。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基督教葬礼则更强调教徒和教会内部的团结。停丧期间村内教徒每晚到亡者家中为其祷告,参加追思礼拜,卜葬仪式也全程参与。这一方而体现着教会内部“各兄弟姊妹”都是耶稣的子女,应该相亲相爱团结一致,但另一方而,由教会主办的基督教葬礼,却剥离了传统的家族团结,或者说相对弱化了它的作用与地位。例如在木次调查的入硷仪式中,教众与亲族的“狭路相逢”,亲属只得退居其一。葬礼中木应表达家族凝聚力的场合与地点,都被基督教众替换为宣扬教内团结,颂扬耶稣的途径。
(一)信仰观念的差异
中国传统的祖先崇拜与鬼神崇拜交织,人们相信人死后变为鬼魂。对于鬼魂,有三方而的理解:一是鬼魂会对人不利,因此有很多禁忌,如孝子不进别家院门以防止亡灵对活人的侵扰。一是鬼魂作为人的特征,家人对亡魂仍按生前一样每顿供饭,亲友吊唁中对于亡者的哭喊,这是死作为生的延续状态的一种体现。三是,鬼魂作为生者的亲人、祖先,可以福佑子嗣,这体现着中国传统的祖先崇拜。葬礼的各个方而,都是围绕着这三个层次展开的。其中亡者是中心,“死者为大”,众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亡者能够顺利的由“这一世界”过渡到“另一世界”。
基督葬礼的中心是歌颂基督的伟大,而不是人(逝者),葬礼除了表达对亡者的追悼,并安慰其家属节哀外,一定程度上还有布道的作用,让人们知道生命的短暂,神的永恒慈爱。基督教不跪拜其他偶像,葬礼中不上供、不烧纸、不磕头,不扎纸货、不请世俗乐器班。对于教徒来说,死者是到了主的怀抱,信主者参加葬礼并不哭,而是默哀三分钟。例如卜列一段话“咱信教不迷信,这人死了以后都上大堂啦,像你烧纸啦磕头啦,他都看不见。”另外基督教葬礼对传统葬礼也有一定的保留,如孝衣、哭丧棒全连。
(三)与村民日常互动的疏离
费孝通曾用差序格局形容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我们的社会结构,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而上所发生的一圈圈退出去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为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就是街坊。”[5]中国传统乡村是一个同质性很强的社区,村民多是有亲属关系的同族木家,并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了一定的村落共同意识,邻里关系是村民日常生活和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最广泛的人际互动形式是“随礼”,又称随份子钱,当地葬礼通常在门口设桌登记来吊者送的礼钱,每家都有自己的礼单,并以此作为还礼的依据。阎石翔在《礼物的流动》中指出,葬礼等“仪式性送礼给地位与关系的显示提供了一个特别的场所…在仪式性的礼物交换中反映出来的网络,真实而具体地表现了某家的社会关系的总体。”基督教徒一般不“随礼”,很少参加村内村民的仪式性礼俗活动,与村民的互动形成一定程度的中断。另一方而,村内农闲的聊大打牌等日常体闲,基督教徒由于信仰约束较少参与,又进一步减少了与其他村民的互动。基督教更强调教会、教内团结,同村教徒之间走动较多,如每周三、五、六晚上的聚会唱诗,周日的礼拜。
(四)治丧理念的不同
基督教葬礼追求庄重肃穆,提倡简洁办葬,因此葬礼的各个环节,相对传统丧葬大大简化。给村民以这样的感觉“他们信教类葬礼,啥也木有,也不叫哭也不叫跪,都那教会咧人去唱唱诗都埋了。”传统葬礼要求的是要隆重肃穆,其中葬礼办的是否“隆重”是重要的衡量标尺。谁家“办事”,响器吹的好不好,排场大不大,孝子多不多,哭声大小已成为百姓默认的评价尺度。而基督教葬礼,虽然也有唱诗班、乐队,但主要是唱其他人听不懂的赞美诗,观看人数相对较少。另一方而,基督教葬礼忌讳人哭,与传统葬礼的哭大喊地相比,显的冷清寡淡。一位参加葬礼的村民就说“人家办事都热热闹闹类,你看咱这办咧冷清哭也没人哭。”“看教会穿那衣裳叫啥,俺妈走时都(就)穿来厚墩墩哩棉布衣裳,看俺伯穿那丝棉衣裳薄咧,我心里都难受。”在这里葬礼的简化,由接受传统热闹葬礼的村民看来,显得冷清寒修,已成为子女不孝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