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224一249字辅嗣,山阳高平(今山东金乡县)人。“弼幼而察惠,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4著作有《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论语释疑》。在解经方面,他一反两汉经学的烦琐学风,注重义理的分析。王弼是正始玄学的杰出代表,他认为天地万物以无为本,这种宇宙本体论体现在人性论上是万物以自然为性,人性自然,在伦理上则反映为“名教本于自然”。他认为,弘扬名教要“守母”、“崇本”,甚至是绝仁弃义。具体到孝道思想上,王弼也透露出重自然、重感情的一面,在《老子·第十八章》注中,王弼道: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若六亲自和,国家自治,则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鱼相忘于江湖之道,则相濡之德生也。楼宇烈校释:似当做“鱼相忘于江湖之道,则相濡之德不知其所生也。”王弼的意思是因国家自治,六亲自和,则人人都为忠臣、孝子,不需再言忠臣、孝子。就像鱼怡然自得的生活在江湖之中,并不相濡以湿,因为不需要如此的友爱即可安然存活,因此无需赞颂相濡之德。他在《周易·家人》注中说:“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2如果没有暴虐,没有奸邪,国家回归自然之本,人人复归本分,也就无所谓孝慈、忠臣,名教也不必过分注重了。王弼站在道家立场上认为没有必要提倡孝道,他崇尚的是自然的高超境界。
再进一步讲,王弼其实并非将孝道一竿子打死,而是认为如果孝道成了礼仪的幌子或者伪饰的行为,那么就是“薄”,会乱。从解决途径来讲,不如绝仁弃义,少私寡欲,回复到六亲自合、国家自治的阶段,那时不提倡孝道也罢。王弼在《老子指略》中也谈到父子兄弟之间的感情本是发自自然的,但当孝慈成为一种美好的名声、高尚的德性,出于对名、行的崇尚,人们很可能将孝慈的真正情感抛却,那时孝慈并不发源于内心的爱敬,反而成为虚伪的言行。因此通过绝仁弃义来摒弃孝慈变为一种虚伪的名行,这是丝毫不过分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夫敦朴之德不著,而名形之美显尚,则修其所尚而望其誉,修其所道而冀其利。望誉冀利以勤其行,名弥美而诚愈外,利弥重而心愈竞。父子兄弟,怀情失直,孝不任诚,慈不任实,盖显名行之所招也。患俗薄而名兴,行崇仁义愈致斯伪,况术之贱此者乎?故绝仁弃义,以复孝慈,未渠弘也。
王弼与正始时期大多数的士人不同,他认为圣人是具有五情的,他通过“圣人有情”命题提升了“情”的价值。据何韵《王弼传》记载:
(弼)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王弼认为圣人与常人一样也有五情,但能“应物而无累于物”,后人将这种不为物累误解为“不复应物”,这是十分偏颇的,王弼肯定圣人是“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王弼认为“性”与“情”是统一的,不能排斥“情”,要做到以性统情:“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所以王弼是十分重视发自天然的感情的,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向我们揭示着孝之情的重要。王弼在解释“孝梯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时明确肯定孝的重要内涵是“自然亲爱”,而非矫伪造做。孝梯为人的本性,只有具有孝梯之本才可能向外扩展,推及万物,达到至仁:
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也。这种观点将儒家的血缘关系与道家的自然原则结合在一起,其目的在于反对出于机心和利益的孝道,反对孝背离本真而导致矫揉造作,他想剥离汉代以来附加在孝之上的中中虚伪,将孝道还原为本真的自然情感。
王弼以老解易,援老入儒,承袭老子反对礼仪、礼法将孝之情异化的观点,进一步提出“若六亲自和,国家自治,则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与其提倡孝慈不如令社会回复到自然亲爱的原始时期,那时人人自知父慈子孝,无需寻求孝子,而各安其份、各司其职,一如“鱼相忘于江湖”。针对现实社会和人性中虚伪的弊端,王弼赞同老子“绝仁弃义,以复孝慈”的主张,认为这样做十分必要。最后王弼更明确将孝训释为“自然亲爱”的天然亲情,重视孝之情,这是对于孝道原初意义的回归,反映了道家注重天然亲情的孝道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