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时期,死亡必不可免已经被人所接受。《庄子·大宗师》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到汉时,“死不可免的观念进一步完善成为从‘有始必有终’的普遍规律演绎出来的说法”。王充在《论衡·道虚篇》云:“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不生,故不死;阴阳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验也。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死。唯无终始者,乃长生不死”。汉代思想家对死的界定似乎都由“气”来出发,虽然“气”并非在汉代才出现,而且“气”作为生死的决定因素的观念也不是起源于汉代,但是“气”在思想界中占据重要位置却是在汉代。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早在战国时期庄子就曾说过:“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到东汉时期,王充把这一理论充实完善起来,《论衡·论死篇》云:“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人无耳目,则无所知,故聋盲之人,比于草木。夫精气去人,岂徒与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人见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则?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神」。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也。或说:鬼神,阴阳之名也。阴气逆物而归,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申复无已,终而复始。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阴阳称鬼神,人死亦称鬼神。气之生人,犹水之为冰也。水凝为冰,气凝为人;冰释为水,人死复神。其名为神也,犹冰释更名水也。人见名异,则谓有知,能为形而害人,无据以论之也”。。)在此王充不仅论证了人的生死由气决定,而且进一步否定了鬼神论。这种观点同时也被普通百姓所接受,当时流传甚广的《太平经》云:“天地合气,人偶自生”。对于死后,两汉时期人们普遍认为人死后是精神与肉体相互分离的,并且秦汉时期的人们还笃信人死为鬼的信仰,并且这种观念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致使当时出现了“街巷有巫,间里有祝”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