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时期,由于宗法制度的瓦解,家庙之制也随之绝灭。宋代建国后,在统治者的反复提倡下,新的祭祀制度逐渐建立,并延伸到了下层民间,在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按照国家祭祀祖先的仪礼,庶民不能专门立庙祭祀祖先。因此,民间社会多设影堂悬挂祖先容像以祭祀先人。在司马光《书仪》当中,影堂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祭祀祖先、冠婚丧礼、升官远行,都要到那里举行相应的仪式。然而影堂之制虽然有古礼为基础,但不免也受到了当时盛行的佛家影堂的影响。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影堂在民间社会更多的是被运用在寺庙道观中,成为供奉佛祖真影容像的场所。或是一些佛教寺院有道观为檀越施主设立影堂祭祀祖先。这引起了程颐的不满。在《二程遗书》中,他指出:“庶人祭于寝,今之正厅是也。凡礼,以义起之可也。如富家及士,置一影堂亦可。但祭时不可用影。他一方面认可了影堂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又竭力禁止影堂的祭祀。其原因是:“大凡影不可用祭。若用影祭,须无一毫差方可。若多一茎须,便是别人。”又说:“今人以影祭,或画工所传,一鬓发不当,则所祭已是别人,大不便。”表面上程颐反对拜像是因为画像无法逼真地绘写祖先的形象。但是,实际上他反对画像,倡导使用木主的本意无非是出于与佛、道二教划清界限的需要。朱熹继承了二程的思想。与司马光《书仪))相比,朱熹《家礼》的宗法色彩显得尤为浓重。朱熹在家礼中对祠堂进行了改造和创新。他将祠堂置于家礼的卷首,成为家族存在和维系家族团结的灵魂和纽带,这也是对司马光《书仪》中影堂的发展和完善。其最深的本义是将奉祀祖先与立宗子法和置族产结合起来,通过选立宗子,使得抽象的理想和原则被落实在具体的祠堂制度之中。这里的祠堂与古礼中的家庙已截然不同,家庙是一种庙制,而宋元后的祠堂已经成为家族活动和民间活动的中心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