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纪念活动的对象是作为普通个体的逝者。事实上,逝者的自然属性己经终结,生者并不能直接与逝者产生直接交流,因此纪念的真正对象是逝者存留下来的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包含于血脉宗亲、人际交往、生平经历中,往往过于抽象,并且与个人化的感受、记忆紧密相关。因此,逝者自身的物质性遗存(包括遗骸、骨灰等)成为逝者的在生者世界的实体证明,也成为纪念者不同思想情感的共同承载对象;更重要的是,这种物质性实体以其唯一性代表了逝者本人,强调了生者与逝者的一对一关系。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大部分逝者都选择保留自身的物质性遗存,但其形式并不唯一,遗骸和骨灰是两种最普遍的形式。而不同的实体形式因信仰、观念的不同,最后也衍生出各种葬式与葬法。中国传统葬法中大部分民族以保留遗骸的土葬为主,部分少数民族存在火葬、天葬、水葬等方式;新中国成立之后大力推行只存留骨灰的火葬。随着殡葬设施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渐完善,国内的火化率还会进一步地提高。西方文化中殡葬形式亦以保留遗骸与骨灰的方式为主。
1)保留遗骸
保留遗骸的葬式以墓地葬为主要形式,即将逝者硷入棺内,埋于土地中,在地面立碑铭文。这也是历史最长、最传统的葬法,国内部分少数民族如回族,受宗教信仰影响,至今仍采用此种葬法。在西方,遗骸壁葬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形式,其格位布局与骨灰壁葬类似,在垂直方向上叠置数排格位,仅深度较骨灰格位更长。
2)保留骨灰
保留骨灰是目前国内最典型的实体存留方式,而其中最常见的仍然是墓地葬。墓地葬设墓基、墓碑和硬质墓穴,但相较遗骸墓地葬而言,其固有的占地面积更小,后期维护也更方便。近年来,尤其是2016年《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后,墓地葬也开始向生态化方向转变,主要表现为地表硬质化程度降低,出现了碑石简化、仰卧设置的草坪葬以及以树代碑、不设或隐藏标示的树葬,但仍在地下设有部分硬质设施。
应对高密度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另一种保留骨灰的葬法为壁葬,可细分为设于室外或半室外环境中的骨灰廊或骨灰墙形式,与设于室内的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塔等形式。骨灰壁葬将传统在地表铺展的埋葬方式转化为垂直方向上的立体存放,单位占地面积更小,因此具有更高的容量。
3)骨灰消解
在长期保留遗骸或骨灰与直接不保留骨灰(如水解、撒海等)的方式之间,不少人选择了一种更为诗意也更易接受的方式,即让骨灰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解融合于自然之中。这种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既是对物质性实体的保留,又是对物质性实体的摒弃,与人类生命循环的本质一致。骨灰消解的葬式较多,其核心在于不设墓基、墓碑和硬质墓穴,大部分采用可降解的骨灰坛或骨灰盒直接深埋于土地中,一般3-6月后骨灰与容器将会全部降解,真正意义上地回归大地。埋葬地多数设计为自然景观区,以花圃、草坪或树林形式呈现,因此有时也会被称作花葬或树葬,一般会在某处结合景观设置以集体形式铭刻姓名的标示物。
无论逝者最终以何种形式保留自身的物质性,都属于其生命权的一部分,都应该得到尊重。对人自然生命终结后留存躯体的处理活动,充分体现了殡葬的本体意义,并且由个别上升到一般,构成对人类的认识,从而上升到哲学层面,体现了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对存在价值的肯定,这构成了殡葬文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