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随葬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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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4-23 11:22:17 点击数:
沃森曾指出,利用不同墓葬随葬品数量进行社会身份推断的价值大小,与随葬品组合的复杂程度及数量变化幅度有关;在随葬品组合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如果只是简单地进行数量比较并尤多大用处,更要对不同类型物品的数量分别加以统计和分析。数量变化幅度越大,其作为社会等级的可能性越大。
在横岭山全部302座墓中,墓均随葬3. 25件①,其中陶器墓均1.99件,原始瓷器0. 37件,铜器0. 4件,石器 0. 18件,玉器0. 31件。随葬品最多者有26件,20一26件者有4座,10一19件者13座,7一9件者21座,4一6件者62座,1一3件者144座,另有58座不见随葬品。绝大多数墓只有1一3件随葬品,随葬品超过10件者较为罕见,这表明各墓随葬品在数量上虽然有一定差异,但其变化幅度并不显著,较难单纯根据随葬品数量来确定墓葬等级。
(三)材质与功能
在横岭山商周墓地,不同材质的随葬品在各墓中的分布有较大差异(见表1)。陶器是最为常见的随葬品,共有229座墓随葬有陶器,占有随葬品墓葬的93.5%。在那些没有随葬品的墓中,填土中也多有陶器碎片出土,所以,以陶器为随葬品的墓葬数量,应比上述数字所反映的更多、更普遍。各墓之间陶器的数量差距不大,最多仅13件,出10件以上陶器的墓只有3座,78%的墓所出陶器只有1 ~3件。进一步分析,陶器可分为陶用具和陶工具,陶用具包括陶容器和陶食器等,陶工具仅陶纺轮一种;共有221座墓出土了陶用具,墓均1. 85件;却只有26座墓出土了陶纺轮,这表明,是陶用具而非陶工具代表了横岭山墓地的常规随葬品类型。如果说横岭山墓地所在社区的成员共同控制着某些资源,或这一类资源为普通成员广泛拥有的话,在这个墓地中,陶用具无疑是这一类资源的代表和象征。如果我们对随葬品数量进行纵向比较,还可以发现,尽管一至四期墓均随葬品数量先升后降,有较大起伏,但墓均陶用具的件数,一直较为稳定,变化曲线较为平稳,几乎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见图1,陶器),这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说明,陶用具在该墓地代表了一个基本的社会常数,不大可能是一种社会分化的象征物品。
出土陶纺轮、原始瓷器、铜器、砺石与玉器(含水晶器,下文同)的墓葬数分别为26 , 65 , 46 ,35和23座,分别占墓葬总数的8.6%,21.5%,15.2 % ,11.59%和7. 6%,在有随葬品的245座墓中,它们也只分别占到10. 6% ,26. 5% ,18. 8% ,14.3% ,9. 4%,这么小的比例说明这类材质的器物较为稀少,或并非人人可用的普通之物,其中大部分类别的器物可能是具有身份象征和标识作用的“限制性物品”( sumptuary item。列维使用这一术语指“在社会内部用来限制特定群体接近拥有某种专门化制品的社会规则,限制的基础可以是社会等级、政治权威、职业分工、宗教权威,但不能直接基于财富,尽管限制使用的身份象征物品经常有着极大的价值,从而使有权利拥有限制性物品的人可能拥有更多财富。
进一步分析,笔者发现,出土纺轮、原始瓷器、铜器、砺石与玉器等限制性物品的墓葬,墓均随葬器总数比不出这一类器物的墓葬高出较多,比如,若以全部224座出土随葬器物的墓葬计算,墓均随葬品4件(图2,下数第三条直线);但出土玉器的23座墓,墓均随葬器物9件;其它如出土原始瓷器、纺轮、铜器和石器的墓葬,墓均随葬器物也以较高比例高出于4件的平均数(图2,上数第一条折线)。表面上看,似乎出土限制性物品的墓葬,要比不出这一类器物的墓葬更富有。但实际上,如果我们分别把这些墓中所出土玉器、原始瓷器、纺轮、铜器和石器去掉,则其墓均随葬品数变化基本持平,与平均数也非常接近(图2,上数第二条折线),这说明墓均4件左右随葬品代表了一个基本的社会常情,而出土限制性物品的墓葬,则是在这个基本常量的基础上额外附加象征特殊身份的限制性物品,使用这类器物随葬并不一定意味着数量众多的随葬品或占有较多的财富,这与上述关于限制性物品并不直接基于财富的判断是一致的。
(四)限制性物品与职业分化
限制性物品所标识的身份又是以什么为基础的呢?除了玉块等装饰品外,其他限制性物品都是实用器。按照金的说法,这类物品很可能是性别或专门化活动(职业)身份的标识物L97(ezza}0这里先讨论后者。虽然迄今我们没有掌握横岭山
墓地所在社区生产的直接证据,但通过对该
墓地以及周边遗存所出土器物的分析,却清楚表明商周时期当地社会已存在较为系统的专门化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交换活动。
博罗境内除了横岭山
墓地外,在梅花墩发现了一个春秋时期的龙窑窑址,银岗则是一个大型的制陶作坊遗址。横岭山所出陶瓷器与梅花墩以及银岗所出器物在质地与形态上完全一样。王建平和陈铁梅采用X射线荧光分析( WDXRF)和仪器中子活化分析(INAA)方法分析了横岭山、梅花墩和银岗出土硬陶样品,结果发现这3个地点的硬陶原料来源都不一样,3个地点的硬陶均为本地“自烧自用”。他们认为当时各地点在技术方面存在着密切交流,并不断进步乞13u。吴隽等人运用能量散色X荧光法进行分析,认为博罗横岭山出土的陶瓷中铝含量偏高,但从1期至4期,胚料中铝含量逐渐减少,“陶工们对制陶原料的选择开始有了比较明显的倾向性(更有利于制品的成型和烧制)”。与陶器相比,瓷器的铁含量偏低,“陶工们有意识地选择了一些含铁量低的原料,这是原始瓷烧制成功的一个标志性变化”。他们得出结论,认为横岭山
墓地出土青色釉原始瓷是梅花墩窑口的产品,而少部分黑青色釉的浮滨类型原始瓷同饶平出土的浮滨类型原始瓷器样品一致〔2 ] ( P447 -449 )。上述研究表明,博罗地区商周时期的陶瓷制作技术不断进步,这种进步应与专门化程度不断提高有关;横岭山社区与周围其它社区有着较为紧密的产品和技术交流。
丘志力和吴沫对横岭山
墓地出土玉器进行分析后指出:“该
墓地84件玉块,64件为石英质玉,6件为杂砂岩,2件似为透闪石质玉,11件管均为透闪石质玉。 l2](P492)他们认为广东及环珠江口地区不产透闪石质玉料,故它们应来自其他地区。玉块以薄身块形饰为主。横岭山玉器的加工工艺显示出很高的专门化水平:块饰的孔心与环心偏差非常小;能将高硬度的石英质玉和水晶磨到厚仅1毫米且形制规整;在抛磨过程中有较大可能使用了某些专门的“垫托”保护半成品;红外光谱分析还表明,工匠在抛光工艺中可能已懂得使用“上蜡技术”,以增加块饰的抛光亮度;形制规整统一,加工工艺规范〔2 ] ( P483一”“)。这些都说明:“在生产这些玉器的社会中已有专门的手工作坊对玉料进行统一的加工,并且当时的玉匠已相当熟练地掌握了切割、磨制和钻孔玉石的技术,也有丰富的治玉经验。 (2](P494)
铜器的冶炼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专门化生产过程。孙淑云在对横岭山
墓地出土8件青铜器(钟、斧、链)进行金相组织和合金成份分析后,指出其合金成份、工艺等均与中原地区同时期同类器物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器物当是本地生产制造[2 ] ( P462 -467 )0
上述讨论表明,岭南地区商周时期在陶瓷、玉器、铜器等领域都出现了专门化生产,而且时代越晚,专门化生产程度越高。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以职业特征为基础的身份分化是完全可能的,把横岭山
墓地出土的原始瓷器、陶纺轮、砺石、铜工具、铜兵器和玉器装饰品等作为同职业活动有关的身份标志有现实依据。这些职业身份象征物的具体内含,大体可以依据实际功能得到推断。如纺轮象征纺织、结绳等活动;砺石代表修理加工金属和石质器具;铜工具有斧、镑、刮刀等,多为砍伐和木作工具,应与火耕农业以及建筑活动有关,而戈、矛、剑、链等兵器则无疑是战士的象征。铜钟铜鼎、原始瓷器和玉器所象征的身份则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说明。
铜鼎和铜钟在当时的中原地区主流文化中是象征身份等级的重器,横岭山所出土的铜鼎和铜钟系刻意模仿的产物。这种模仿具有几重意义:其一,群体内部分化,出现了高等级首领,这种职位需要用重器来作为其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在先秦两汉乃至隋唐,岭南地区常见制作精美、装饰华丽,具有发声司令功能的铜鼓,就具有这种功能。据西晋裴渊《广州记》载:“有鼓者,极为豪强。”《隋书·地理志》亦云:“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铜鼓的出现至少表明了岭南地区有着自己独特的重器象征传统。横岭山
墓地出土的西周晚期铜钟铜鼎是否与稍后出现的铜鼓具有相似的功能,是值得关注的。其二,中原文化及其等级观念开始影响到岭南地区,控制与中原的交流是获得权力与地位的重要途径,器主通过模仿中原重器而自重。李幼平对横岭山所出两件青铜雨钟进行音响实验,认为雨钟的音乐效果均非人类有目的行为的结果,“器主在形制、纹饰方面借鉴、学习了中原青铜甫钟的外部特点,但音乐性能上尚未能融会贯通”[2j(P469),表明这种模仿形似而神异,器主需要的是雨钟作为中原重器所代表的社会象征功能而非其实际的音乐功能。
原始瓷器以豆为大宗,另有2件瓷盘和1件瓷杯,均有功能相同形制类似的陶器出土。以豆为例,在有豆的118座墓中,有26座墓只有原始瓷豆,有57座墓只有陶豆,另有35座墓即有陶豆又有原始瓷豆。这说明原始瓷豆基本上可以与陶豆共用或替代。这些器物均为盛食器或饮食器,所以,瓷器所象征的身份也应与食物加工与分享有关,或许更与献祭与祭祀有关。
玉器叮能是限制性器物中惟一种与活动无关的身份象征物。横岭山的玉器大多是作为耳饰的玉块和水晶块以及作为串饰的玉管,而且数量相差悬殊。在全部23座墓93件玉器中,最多者达18件,出5件以上的有6座墓,共计有玉器60件,占全部玉器数量的64. 5%。在出土玉器最多的M225中,其中16件块分成两组,每组直径递减成组;其他出土玉块较多的墓,虽然像M225明显成套,但仍可看出这种分组的痕迹,显示出一定的规制。这些现象说明,玉器在横岭山可能象征着某种特殊的身份或地位,对其内涵的进一步分析详见第六节。
(五)专门化与社会等级
沃森认为,“如果发现的工具或头饰数量很少,这将是身份(rank )存在的好证据……如果它们还具有精英物品的特征:装饰精细、工艺精湛、设计或图样特殊,或材料普遍被认为有价值(外来、稀少或其他特殊属性),那么这种推论无疑将得到强化。在横岭山,前文我们所分析的限制性物品,总体数量都不多;在全部302座墓中,各类器物的拥有者只占
墓地人口总数极小部分;除陶纺轮系用普通材料制作外,其他器物所用材质均在当时较为稀少罕见,并代表了当时最高的工艺成就。从这些情况来看,虽然限制性器物只是活动分工的象征,但很可能只有从事那一类活动中卓有成就的代表或领导者才配有资格享受这种殊荣。可以说,这些限制性物品的拥有者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精英,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由他们主导重要的社会活动,控制着稀缺资源。
有些墓葬同时拥有两种以上的身份象征物。从逻辑来看,拥有多重身份者所掌控的资源和社会活动会更多,或者说,其社会活动能量更大,具有更高的权威。由此,我们大体可以通过拥有身份象征物的情况,推断出各个墓主的社会等级以及身份组合情况(见表1),分别作为社会纵向分化和水平分化的指标。
从表1来看,社会结构可以分为前后两期。1~2期水平分化有一定发展,但纵向只有两个等级,且高等级与低等级墓葬数量相差不远,说明这时基本上还算是一个比较平等的社会。3 }4期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少数高居于社会顶端的墓葬,整个社会结构基本上呈金字塔形;
与此同时,社会进一步多元化,社会身份组合多样化。在出土铜钟铜鼎的第3期,整个社会发展到顶点,社会等级发达,第1一3级构成为社会上层,尤其是第1等级*几乎包括了各种类型的限制性器物(下文将要讨论到,由于某些限制性器物可能只用于特定性别的人物,所以所有限制性器物不可能同时出现在同一座墓中)。这一时期的身份类型也空前发展起来,共计达到21种类型,表明社会的多元化得到发展。这一时期新的社会结构似乎是一种剧变的结果,社会结构虽已现出金字塔形的轮廓,但还不大规范,如第1级和2级的墓葬相等(均为3座),第4级(31座)墓数比第5级还多4座。到了第4期,等级和身份种类都略有减少,此时横岭山开始缓慢衰落,但社会金字塔形结构更加规整,可能与社会秩序开始稳固定形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