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的改变往往会改变原来的价值观,同时生成与产权制度相适应的新的价值观。因此,殡葬制度的推行一定要建立在对地方殡葬习俗与社会文化了解之上,如果强制性推行,往往会造成一系列事件,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1)社会文化。首先,按照现有的殡葬制度,假定所有的人的基本殡葬费用全部都由国家免除,只要没有其它需求,都能够顺利办完一场丧事活动。再次基础上,假定社会大众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不仅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行事,也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不能做到完全最大化。对于社会大众是否愿意放弃丧事中的其它花费,而仅仅采用最低花费,只有当人成为绝对理性,没有感情的经济人时,不考虑精神花费,不考虑传统习俗观念时,殡葬活动的简化与制度真正实施才有可能实现。当前我国对于基本殡葬消费政策保障的制度已经基本完善,但随着社会发展,殡葬文化也随之变迁,社会群众对于基本殡葬消费所进行的预期已经远远大于政策保障,这使得殡葬基本保障政策的实施面临较高的成本约束。
民俗学中的遗产理论对探讨殡葬文化规律,识别殡葬文化约束也有所启发。文化创新的产生一个周期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一个阶段是文化创新阶段:第二个阶段是进入社会潜意识阶段;第三个阶段是成为文化遗产阶段。处于文化创新阶段的创新文化,社会接受度不是很高,只有当文化创新进入社会潜意识阶段,文化创新才为社会所接受。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殡葬文化的集体潜意识的力量非常强大,即使有政策规制,但只要新的殡葬文化处于创新阶段,殡葬业就会沿着原来的途径发展。只有等到变成社会潜意识阶段,新的殡葬方式才会真正为大众所接受。处于文化遗产阶段的文化如果再次被提起,就进入了文化复兴阶段,可以看做是新的周期的开始。因此殡葬业发展的反复是直接受控于大众的文化自觉,殡葬制度改革存在周期性。
(2)道德环境。社会如果处在道德比较高的水平下,殡葬作为承载精神需求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由于其它环节己经得到充分满足,反而需求降低;社会如果处在道德比较低的水平下,人类无法从现实环境中得到满足,殡葬仪式的各个环节就成了释放与承载精神压力的一个途径,这也会促使殡仪服务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因此,可以初步判断,殡葬业发展的越快,收入越高,社会的攀比风气可能越重,道德环境可能越倾向于向较差方向发展;殡葬业发展缓慢,收入减少,社会的道德环境可能倾向于向较好方向发展。殡葬业并非是引起社会矛盾或者外部不经济的行业,它反映了社会道德的真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