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后祭念性仪式的繁复甚至要超出葬礼中的法事。为死者念经、做佛事,使其亡灵旱日脱难超升等一系列荐亡法事活动,其主要功能如罗伯特·赫尔茨(Robert Hertz)所说,进一步“将死者从人类社会中排除出去”。若从佛教的角度来说,则是进一步清洗逝者生前所谓的“罪过”,尽快获得超度转生到人世。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1.偎“擦斯尔”。从葬礼结束当天起,逝者家里不再偎大的“擦斯尔”,通常只在一个碗里象征性地偎少许“擦斯尔”即可,要持续49天。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要请求“阿却”在接下来的49天中为逝者念诵《解脱经》(thar m do),依逝者家属的经济状况向“阿却”敬献数量不等的酬谢金。
2.诵《祈愿经》。在人逝去后的49天内,要邀请若干僧人到家里持续念诵《祈愿经》,僧人越多越好。被邀请的僧人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推辞,否则会被认为违背了地方习俗和宗教仪轨。邀请僧人到家里诵经时,逝者家属要准备酥油、奶酪、檐把、糖等食品,并整齐地摆放在长条桌上。僧人坐的地方要铺上羊毛卡垫。家里还要准备茶水和“嘉突”烩菜。
3.供“东却”<stong mchod,千供)。“东却”,“东”( stong)意为千,“却”(mchod)意为供奉,合译为“千供”,即葬礼后逝者家属根据家庭情况为逝者在佛殿供奉一千盏酥油灯,同时请僧人诵经。在拉卜楞大寺,由于信众众多,供千灯的人家也很多,所以在诸佛殿供灯的日子要尽旱预定,有的要排队等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除此之外,如遇“霍达”旧历四月“萨嘎达瓦”节等特殊时期,僧人们都很忙,更不易预定供千灯的日子。供千灯通常要按照“捷唐”(skyes thang,超度唐卡)的主尊确定,也有不按“捷唐”主尊而供的情况,可在拉卜楞大寺任意一个“拉康”(lha khang,佛殿)供灯,如预订不到拉卜楞寺的“拉康”,也可到其他寺院供灯。
4.供“果兜”(bskol vdug)。葬礼结束后的若干天,家境殷实的还要在拉卜楞大寺或其他寺院供斋饭,藏语叫“果兜”或“哲突果吐"<vbras thug bskol ba)o“哲突”<vbrasthug)通常指大米、牛肉、酥油、葡萄、人参果组成的食品。在拉卜楞大寺供“果兜”(bskol vdug),主要在大经堂。大经堂现约有1000僧人,供一次“果兜”开支较大,约需牛肉、大米、酥油各125千克,葡萄40千克,另需点灯的酥油30千克左右,还要依家庭经济状况给僧人布施数额不等的现金。
5.供“嘉古”(ja bsgol)。葬礼结束第49天后及满一周年时,逝者家属会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向整个村庄的村民供茶饭。这个仪式要在村子的“嘛呢康”(ma Ni khang,村民公房)里举行。逝者家属要尽可能准备丰盛的饭菜供全村人享用,主要有奶茶、酥油、檐把、奶酪、“嘉突”烩菜、手抓羊肉、酸奶、“措玛”及各种糖果,以示答谢。届时,村子里的妇女们会按照传统齐诵“嘛呢”歌,为逝者祈祷。“嘛呢”歌听上去多婉转但略显J[R悯。
6.守“敦”(vdun)o“敦”在拉卜楞藏语日语中的含义相当于汉语中的“守孝”或“戴孝”,即逝者家属全身心悼念逝者。在逝者走后49天或一周年之内不得参加“香浪”(shing slong)②等娱乐性的活动,不过节、不穿新衣、不佩戴首饰、不饮酒等,穿藏衣时要将腰带在前面打结。①此外,为积累功德,还要努力做到“诸恶不作,众善奉行”,多放生,广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