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泽在《金叶》一书中描述了“自然崇拜”:“按照中国人的信念,草木之灵从来不具草木形态,而常具人形或兽形(如牛、蛇之类)。譬如,有时伐倒一棵大树,便见该树的神灵以公牛的形态冲出树身。在远古时代,苗族人民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很难把自身和自然分开,因而常常将自然力量与自身视为一体,混为一谈。所以,从天上的日、月、星辰、雷电,到地上的树木、花草、动物,再到地下的金、银,水中的鱼虾等等都被赋予了人格。这些自然现象和外界物体同人一般能说会道,不仅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还有善恶之分。这在苗族的《古歌》和《古老话》中有所体现:苗族先民给金、银、龙、鱼、螃蟹、水獭等十多种动物赋予了人格,与苗族先民一起生活,拥有感情,帮助苗族人民抗争外敌。这种认知逐渐形成了自然崇拜。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通过对湘西凤凰苗族多个村寨的走访以及与当地人的访谈,笔者了解到湘西苗族当地族人去世后大部分是土葬,也有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采用岩穴葬、悬棺葬、石板葬、砖窑葬等埋葬方式。悬棺葬是指将棺木葬在大山的悬崖上,葬得越高就表明对死者越尊重。在湘西苗族的认知中,大山是自然界中最有灵性的,把死者葬在山中是让死者回归自然,使其灵魂能在大山的灵性下顺利启程。在湘西苗族传统丧葬文化中很有代表性的《招魂词》中有这样的唱词:“主人家呼唤着一家大小,召唤着孝子和(阿德)贤孙。优秀的气息,好魂魄的模样,货物的家产,金银和(阿德)财帛。成串的稻种,成挂的(阿德)谷种。粳谷种糯谷种,高粱种程米种,豆类和(阿德)瓜菜。白菜和辣椒。棉花和(阿德)玉米。银孩子送到脚边,金孙子送至(阿德)手上”这里将稻种、谷种等自然生长的作物与金银财帛、妻室儿女视为同等重要的礼物,送给亡者带到另一个世界,开始新的生活,足见湘西苗族当地百姓对于自然的敬重和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