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术界关于护丧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家:杨树达认为:“为丧家经纪丧事,是为护丧。”杨先生认为,护丧就是为丧家经纪丧事,即为丧家料理、安排丧事。苗霖霖认为:“护丧又称监护丧事、监丧、监护,是我国古代王朝丧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荣誉赏赐中重要的一项。”刘军在《北魏护丧制度考》一文中,开篇更是直接使用了杨树达先生的概念:“为丧家经纪丧事,是为护丧。”另外,在诸如《中国风俗辞典》这样的词典中也有关于护丧的词条解释:“护丧亦称‘丧官’,是旧时对主持丧事者的称谓。”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如上所述,目前关于护丧的定义均是以杨树达先生的定义为蓝本,认为护丧就是为丧家经纪丧事。笔者并不否认杨先生这一观点,但经过对宋代的相关史料爬梳,发现宋代护丧除了要负责为丧家主持、料理丧事中的各项事务外,有时还需要护送灵枢归葬。如:在王安石所作的《鲁国公赠太尉中书令王公行状》中就有这样的记载:“武康公亮,天子命公乘骚护丧归京师。”这里的护丧就是指皇帝下令命护送鲁国公的灵枢归葬开封。因此,宋代时护丧的含义并不唯一,除了指为丧家主持、料理丧事之外,有时也表示为亡者护送灵枢。此外,护丧有时也指承担护丧使命的人,即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