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对于丧礼有诸多的习俗传统,厚葬和守丧的制度也有其形成的历史过程,但是这些仪式的历史变化在大部分历史教科书中都没有体现出来。教育总署编写的《高中本国史》在叙述到周代时,指出:“丧葬礼制,周代有严密的规定,当时服制,只有儒者倡导最力,到了战国,则虽以烙遵周礼的鲁国也久不奉行了。”叫。‘该教科书还提到:“春秋时代又发生以人殉葬的恶习,流行于君卿贵族间……至战国则变本加腐,每有国君亮后,殉葬达数十百人的,残忍无人道,达于极点。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只有少部分教科书对于丧礼的历史变迁做出了叙述,比如,周予同编写的《新标准初中教本本国史》在“周初的社会”一节中提到:“宗法制度为中心,所以礼教非常发达”。该教科书提到:“周朝对于丧葬的礼节非常郑重。人死以后,有沐浴、饭含、小硷、大硷、小祥、大祥等等仪式。”“春秋以后,并且发生殉葬的风俗,每位君主死亡,殉葬的数目达数十百人。至于丧服,也很繁重,依据宗法的关系,而定丧期的长短和丧服的轻重。此处将中国丧礼基本内容的源头叙述了出来。
再如,孟世杰编写的《初级中学中国史》提到守丧日期、守丧的礼节变化的历史:“自文帝下短丧诏,丧礼有显著之变动。魏武以正月没,其子不以其年七月设使乐百戏,为后世丧不废乐之始。至棺撑则用木材或用丸石。晋代期功之丧,犹以为重。初丧去官,除丧然后就官。非此则上挂弹文,下干乡议。自谢安期丧不废乐,农冠效之,遂以成俗。停丧之事,向诉所无,自建安离析,永嘉播窜,于是有不得己而停者。后遂以为常。厚葬之风最甚。坟墓必择吉地,世谓始于晋郭璞,故璞有《葬经》一书,为后世堪舆家祖述。南北朝时,有迁葬之俗,相墓之术,在南朝亦盛行。对于隋唐时期的变化,该教科书提到:“唐代服纪,人子三年之丧,仍依古制。夺情之举,自非金革,不许从权。当时盛用葬褐,准于街市宿慢。明器墓田,皆有定制。而祠祭使,始以纸寓钱为鬼事,又为后世冥钱之始。
也有历史教科书提到了丧礼制度的变化,比如,孟世杰编写的《初级中学中国史》除了提到风水习俗之外,还提到:“丧用佛事,始于北朝后魏胡太后父国珍没之设千僧斋万人斋。潘武编写的《历史教科书》中提到:“惟殉葬之风渐息,其后佛教盛行,遂有火葬之制。
相比之下,历史教科书对厚葬的批评远远少于对奢侈婚俗的批评,不过在叙述丧礼制度变化的教科书中,仍有将问题上升到道德高度的地方,比如罗元鳃编写的《高中本国史》提到由于丧礼的奢侈导致了陵墓被盗的现象,“(唐代)葬尚富厚,唐代诸陵,多被发掘。”该教科书还涉及一些丧礼习俗的来源:“葬礼有方相、魅头,以当或纸为之,为后世开路神之始。玄宗时王碘为祀祭使,于朝廷祀典,焚化纸钱,此后世焚化冥钱之始。谢兴尧编写的《谢氏初中本国史》也提到:“隋唐丧礼,四品以上用方相,七去品以上用魅头,为后世葬仪中‘开路神’之始。又自周以来,葬皆痊钱,唐祠祭使王碘,始以纸寓钱为鬼事,为后世‘化冥钱’之始。太常博士李才百,著书历载丧煞损害法,则避煞之事,由来己久,后来遂因之以为忌禁。所以现在的婚丧之礼大多数还是创兴于隋唐,而流传至今的。
此外,一些教科书的编写者特地提到在婚俗等仪式上,中华民族内部的融合与发展,谢兴尧编写的《谢氏初中本国史》提到:“门第之见与婚丧之俗,南北朝分立既久,社会情形,判若两截,隋统一后,始沟通而调和之,至唐南北之迹稍泯,社会风俗乃渐趋一致。然崇尚门户等六朝遗习。比如孟世杰编写的《初级中学中国史》提到:“南北朝后,胡族与汉杂居,姓氏任意改易,于是中原氏族混淆,纠纷错乱,不可辨认,隋出于弘农杨氏,因仕北齐,赐姓普六茹氏,唐为两凉李篙之后,其先曾仕北魏,亦赐姓大野氏,至隋时始复汉姓。隋兼承南北,而国柞短促,其礼俗南总梁陈,北似蒋周,婚姻之制,不异前代。唐世注意人民婚嫁,以礼并及时否,以定地方长官考课殿最。太宗贞观元年,令男年二十,女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蠕居服纪己除,并须中以婚婿,令其好合,通过这样的角度,历史教科书就将中华民族的风俗传统叙述成为了一种一直经历着变化,尤其是在中华民族内部一直相互影响的事情,这有助于中华民族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