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人故去,有悲常忆,在施甸布朗族的观念中,朝夕相处的亲人人去魂留,并未真正远离,因此,对死有“畏”却不“避”,而是将“畏”转“敬”,敬老人、敬死者。正因如此,施甸布朗族尊老而不畏死者,孝子与死者相拥,亲人为死者洗唁。但与此同时,又敬死而导致畏死。逝去之人是可亲的,但是又是被非人间世的神秘力量招去的,故又是可畏的。这是对不可知且不可改变的神秘力量之“畏”。这便导致了以“规”为基础,以从“规”为法度,来除“畏”的心理根据。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因此,施甸布朗族平时是不能人老了就随便预备下棺材的,当身体无病或小病不能做棺材,重病时可以做,但要“选日子”,还需圆月之日才能开工,做好后,不能随意放置,要摆在“暗处”,别人不会随便进入的地方,而且会用布罩子或草席罩子罩住,让人不得见。
在家中放置死人与出殡时出门的方位有讲究区别,一碗水村是头朝前,向门。而大中山村是脚向前,朝门。而坟地上的东西是绝对不能动的。不仅是死人的山神树不能动,要“敬”;就是抬重上山的物品及挑土的戳箕等也不能动,就随坟而放置,任随物化。
施甸布朗族葬礼的习俗仪式繁琐而坟地及一应用物简单朴实。棺木坟地无碑文,不砌墓,坟莹就是一家黄土。传沿至今,现在的坟地依然以自然、简单为美,破败的坟家也很少重修。坟前仅有垒石,无扎制的随葬物,祭坟时烧纸钱,滴清酒,表哀思。这一是因为原来长期受经济水平的限制,二是坟墓长幼有序,墓地齐整,后人常上坟地去照看“死人山神树”,对坟墓主人记忆犹新,无须碑铭。
除丧葬中表现的以“规”守法外,平日里施甸布朗族有诸多的村寨禁忌,而当村寨中进行祭“寨神”、修桥筑路等集体活动时,每家每户都必须参加。形成了村寨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在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良好道德风尚的同时,还培养了一定的法制意识,使之践行有据,守法有序,安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