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殡葬领域最高立法是1997年出台的行政法规一一《殡葬管理条例》,虽然在2012年进行过修订,但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我国社会发展水平己经进行了很大提升,殡葬改革己经迫在眉睫。政府的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殡葬执法部门的工作也逐渐发生转变,执法的领域也越来越广,需要不断创新执法的方式方法来应对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现存的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漏洞逐渐显现,越来越不能满足当今殡葬领域改革和行政执法的需要。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要想弥补现行殡葬执法的漏洞,去除执法隐患,做到依法行政,笔者认为应提高殡葬法规的位阶,制定真正意义上的《殡葬法》,保证殡葬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殡葬领域还没有一部法律来规范殡葬执法,当前《殡葬管理条例》位阶较低,无法在庞大的殡葬领域起到统领作用,可以考虑将现存的并且可操作性强的条例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第二位阶的法律,使殡葬执法更加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