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不可能是完善的,按照渐进决策理,决策者就是要采用渐进方式逐步对现行的政策加以修改,以此来达到逐渐实现决策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政策理解偏差、政策执行偏离预期等问题,政府部门在此过程中如果不逐步对照发展做出修订,政策预期的效果就会很难实现,甚至有可能引发新的问题。殡葬改革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引导群众科学治丧、合理安葬,如果政策执行过程顺畅,殡葬文化新形态将会随之形成,反之,如果政策执行过程受阻,殡葬陋俗就有可能毫无变化,无法达成改革效果。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基层政府应谨慎对待政策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推进的过程中逐步修改完善殡改政策,确保最终出台的政策能发挥预期效果。比如:当前X县殡葬改革政策中都主张遗体进公墓,然而就目前来看并没有对各地在这方面有所要求,长期以来各本性家族都将坟地的聚集片区看作是家族内部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的延续,不同家族都会有不同的坟山,各个姓氏的家族成员按照姓氏分别安葬,祖祖辈辈的延续传承使当地殡葬用地呈现出家族性的特征。群众也是普遍遵循传统土葬习俗,殡葬用地的选择受家族观念影响较大,殡葬习俗在一些方面也彰显了亡人的地位与家族的背景。这恰恰最容易引发群众的抵触情绪。殡葬改革政策开始制定时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效果进行进一步调整,进公墓是当前殡葬改革的一个方面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殡葬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简化形式,既然不能一步达成进公墓这个步骤,就要朝着这个方向逐步努力制定相应的政策,产生的效果逐步累积,最终达到量变引起质变的改革效果。可以在农村地区先推行“平地深埋”和“葬而不坟”的殡葬政策,允许土葬深埋但不准许留坟立碑,坟上可以栽种树木花草作为标记,禁止坟墓表面进行水泥砖石硬化,这样一方面林地资源相对保留,一眼看去也不全是墓碑和坟堆,景观环境也得到治理,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