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仪中人情交往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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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0-22 14:17:55 点击数:
一、人情交往的范围
(一)血缘亲属
“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最主要的是冲突和竞争;亲属是自己人,从一个根本上长出来的枝条,原则上是应当痛痒相关,有无想通的。而且亲密的共同生活中各人互相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长期的,因之在授受之间无法一笔一笔地清算往回”。’血缘关系是天生的,是无法改变的,是一下生就确定的。因此,在传统的乡土社会血缘关系无疑成为人们最重要,最为依靠的社会关系。在李村,血缘关系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大的作用。不管谁家发生什么事情或有什么大小活动,首先参加的就是自己的族亲,他们会通过劳务、随礼以及其他方式,或提供帮助或表示祝贺。因此,血亲之间不管是在平时,还是在一些重大事情上都是人情交往最为频繁的群体,他们之间的人情关系往往也是难以一笔一笔清算的,甚至是永远都是无法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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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这里血缘关系也并不是一概而论的,里面也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一是核心亲属,主要包括男方的父母,甚至爷爷奶奶以及已经成家的子女。这是最为核心的亲属,实际上他们之间的交往往往是不能算是人情的,而纯粹是一种义务。例如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子,儿子经常给父母送粮食和零花钱等等,这些在李村村民看来是不能算人情交往的,而是一种应尽的义务,是应该的。二是次核心亲属,在这里主要是指男方的亲兄弟。实际上各自成家以后的亲兄弟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尴尬的,一方面是同一父母,关系自然非常亲近,另一方面由于各自婚姻后妻子外人角色的介入,使得他们彼此之间各有顾忌,是他们之间的交往又不得不考虑这一因素。在李村人们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亲兄弟也得明算账”。三是外围亲属,这个范围就比较大了,包括父母的兄弟以及已成家的儿子,甚至更远,在李村是按照“五服”为界的,只要是没出“五服”都算是“自己家人”或“本家人”。其实“本家人”之间的互帮互助,是具有双重性质的,‘首先是一种人情的交往,是需要偿还的;而另一方面,因为彼此之间的这种血缘纽带,使得他们之间不得不进行人情的往来,是受传统道德义务约束的。在一些家庭的活动或仪式中,核心亲属和次核心亲属通常都是会参加的,而外围亲属则要视情况而定。当然对于丧礼这种重大仪式,这三者都是必须参与的。
(二)姻亲亲属
姻亲是因为婚姻关系而结成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跟血亲关系虽然可能在地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娘家方面的亲戚,包括父母、已成家的兄弟和已出嫁姐妹以及他们已经成家的子女,仍然是家庭交往最为密切的亲戚。
在李村姻亲关系之间的互动也构成了人们人情交往的主要对象。过年过节时相互的礼物交换,农忙时互相帮助,急需资金时的相互借贷等,都是姻亲关系人情交往的重要方式。当然在与姻亲关系的交往中也是存在差异的。对于娘家父母来说,女儿和女婿按照传统观念虽然没有赡养的的义务,但是要不时的回家看望父母,给父母送去一些礼物和现钱,表示孝心,有时还要帮助父千地里的农活。这些交往完全是义务的,也是不要任何回报的,当然父母也会给女儿和女婿送一些东西,但这纯粹是心意,也不会计较付出和回报。而对于其他姻亲关系的交往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通过社会交往营造社会关系的结果,是一种有送有还的人情往来。例如帮助娘家兄弟干农活,事后肯定会送一些礼物来表示感谢,而帮助娘家父母千活,则是应该的,也无需送东西。在丧礼中,姻亲关系是分两类的:一是死者的姻亲,二是死者子女的姻亲,不管是那种姻亲,在李村人眼里,他们与血亲关系相比始终是属于“外人”或“客人”,他们有随礼的义务,却没有劳务的义务。
(三)地缘关系
传统的乡土社会就是由血缘和地缘而构成的社会共同体。“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她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缘关系也有很大的先赋性,通常也不是人所不能选择的。在李村,除了血缘关系经常发生人情往来之外,与地缘关系的人情交往也非常的频繁。地缘人情交往圈主要发生在邻里之间或非亲属的村民之间。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由于住得近,特别是北方,邻里之间的房屋是相互搭界,连在一起的,由于地缘的优势,邻里之间互相帮忙,互欠人情也就常有发生,因此,人情交往也就比较的频繁。实际上,同样的地缘关系人们之间的交往也是存在差异的,在地缘基础上,人们根据性格、好恶等因素将其分为:关系户和一般街坊两类群体。人们与关系户街坊平时交流和互动的比较多,走动也比较勤,人情交往自然也比较频繁,有大事小事,关系户也会来帮忙或随礼,关系密切。而与一般的街坊互动和交流的频率要低很多,可能相互之间较为熟悉,但一般没什么人情往来,有大事小事通常也不会主动去帮忙或随礼。
在丧礼活动中,不管是死者关系户,还是死者子女关系户,都是要随礼的,通过随礼来表示与丧主家的亲近,从而进一步加深与丧主家的关系。、
(四)业缘关系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人们都是以种地为生,都是农民,极少有职业的分化,因此也就不存在业缘关系。在李村也是同样如此,在过去,李村人世世代代都生活在那块土地上,一家人的生计全靠那几分薄地的产出,也很少有人去从事其他的职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的放开以及城镇化的影响,李村人己经不再局限于土地上的微薄产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县城里或乡镇企业去工作。在调查中发现,在李村,有劳动能力的男性和年轻的女性基本都在工厂里上班,由于李村离县城较近,所以他们一般是不住宿的,通常早上起来到工厂上班,下午下班就回到家中。随着工作而导致的交往范围的扩大,使得业缘关系慢慢的融入到李村村民的生活中,同事以及朋友成为李村人人情交往的重要对象。
在李村的丧葬活动中,同事或朋友参加葬礼,赠随礼金的现象越来越多。当然由于他们往往不是本村或邻村,甚至不是本县的,因此他们赠随礼金比较随意,而不受李村风俗习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