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一种文化传统。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词。“殡”有停枢的意思,如《礼记》:“殷人殡于两楹之间”;还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作藏解,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

近代中国承袭了晚清惯例,称殡葬服务业为杠业,服务机构称为杠房,即指那些为丧家提供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的店铺。杠房一般对外出售或者租赁丧车、丧杠、棺罩、殡仪服饰等物品,并且承办殡葬服务。同时,还有专门的棺材铺、寿衣业和冥衣铺(出售纸扎冥器、纸钱,或香烛等)。杠业的收费由杠房老板根据丧家的服务要求收取,临时雇佣杠夫提供服务。这一模式在当时的城市内较典型,在农村则依然保持着依靠宗族及亲朋好友的帮助办理丧事的传统。此外,寺庙也会承办丧事,停放棺材。比如北京解放初,在法源寺、长椿寺、龙泉寺等都停放过。过去的殡葬行业更多的是一个自发的领域。
当代殡葬服务行业的范围,概括地说,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安葬,以及提供各种仪式和服务以对死者进行哀悼。主要包括:遗体搬运存放服务;火化、殡葬礼仪服务;骨灰存放服务;殡仪管理服务;墓地安葬服务;殡葬用品服务(买花圈、寿衣)等。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旧的观念曾认为殡葬业属于国家的公共福利事业,应该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其它人不得涉及。而在当代,殡葬服务行业实为一项公共服务产业,其经营主体应该是多元的。我国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并没有明文限制非公资本投资经营殡葬行业,我国殡葬业的经营主体不仅包括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比如绝大多数殡仪馆),还包括民营企业。但实际上,很多地方民政部门都是实行经营独占权,垄断了殡葬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