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北宋墓,几乎所有的墓葬都为夫妻合葬,一般构成是夫妻同坟而异室,男室居左女室居右,两室并列共用一坟丘。墓室建筑相连,墓室是分开的,中有隔墙,隔墙上有的建过道,如杨架墓两室过道建在男室北壁及女室南壁的后部,门下有门槛,两侧各有五级台阶可通两室。但大部分墓葬只在隔墙下凿一小孔道,此孔道“高不及眉,广不容人”,生者不能从此通过,显然不是供生人往来的,置此当有深意。

夫妻合葬古已有之,不仅有大量考古资料,文献也有记载,《白虎通义·崩亮》说:“夫妇生时同室,死同葬之,……,合葬者,所以固夫妇之道也”。人们将夫妻同埋一处,这即是希望生为夫妻,死后在另一世界也继续做夫妻。又是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因女子死后的归宿在生前很早就被安排好了,如果丈夫先死了,她便只有守寡,以待死后与丈夫同埋一坟,可以说,这又是对女人的一种束缚。从黔北宋墓的构造来看夫妻虽同坟,但却有独立的墓室和门道,这是根据客观实际方便死者安放和不惊扰先死者而设的。各用一个门道和墓室,人死后打开墓门将其放人自己的莹室就可以了,如果共用一室,则安放后死者时必然要惊扰先死者造成损害以及对生者感情的冲击。但夫妻各用一个墓门,他们在另一世界怎样继续做夫妻呢?墓室隔墙上留下的小孔道或过道就是联系死者夫妻在阴间的通道。明人王文禄在《葬度》杂辨中对此解释说“夫妻双扩穿墙孔,日‘孝师洞’,通魂往来”。有了这个小孔,夫妻死后在墓室灵魂就能互相往来,继续做夫妻。因宋人认为,墓室不仅是埋葬死者尸体的地方,也是灵魂的依托之地。受此影响,黔北一带的一些明墓,仍在墓室隔墙上凿小孔,这个小孔也应当是死者亡灵往来的通道。这就是古人认为的“死则神合,同为一也”。时至今日,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夫妻死亡后无论先后都需分棺合葬,但在两棺的棺墙上要各凿一孔,两孔相对,其意也是让其成为灵魂出人的孔道,让夫妻亡灵可以在冥间共同生活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