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肯定,1956年,毛泽东以彻底唯物主义者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带头签下了死后火葬的协议书,的确是感动亿万中国人民的壮举。他是中国殡葬改革的先行者,是对殡葬认识之表率。另外,当时党中央对人民群众所开展的“无神论”及辩证唯物论教育,也是适时的、必要的。还有,在1958年与1964年的平坟运动中,政府还要求有条件地保护“烈士陵墓”以及“有历史价值或文物价值的坟墓”,这些均应肯定和赞许。

但也有值得深刻反思的地方。中国人历来讳忌被挖祖坟。殡葬改革的政策,应该主要是针对后人而不是前人,应该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当年在平坟过程中还是带来了许多消极的影响。
无独有偶,有时悲剧还会重演。2012年,河南周口开展新的平坟运动,造成了相当大的社会影响。有人将这次“平坟”运动看成是1958年、1964年平坟运动的延续。也可以说是1958年、1964年平坟错误路线的延续。其中,也不乏有政府的“业绩工程”动机。2012年H月8日,姚中秋等26位学者共同发出呼吁书: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信仰自由,破坏中国文化,伤害民众情感的野蛮行径,必须立即停止。最后,当地政府默默认错,村民们又重修奢侈豪华大墓,导致了殡葬高消费现象的反弹,在全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