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从殡、葬、祭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化全社会对殡葬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抵制丧葬陋俗,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动下,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下滑、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突出,土葬改革区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浪费了大量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抬头;重硷厚葬之风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现象滋生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这些现象函须整治。
全省党员、干部要站在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做殡葬改革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条件,对于移风易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推动文明节俭治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解决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宣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逐步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