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审视,当前的遗体处置方式都不大符合尊重逝者、有利生者,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力量的要求。因为像火葬这样的在现实中被广为推行的殡葬方式,其实存在着诸多严重的弊端,明显不符合生产力标准和人类发展的根本利益。

1.“传统土葬”。近年,我国年均死亡近850万人,土葬率为5叫左右,即年均进行传统土葬的人类遗体有425万具左右之多。因而,对传统土葬的现实危害不能小视。由于传统土葬已被国家的殡葬改革明确反对,因而对其弊端不再多论。
2“火葬”。国家认为:火葬与文明、节俭、先进、科学相联系,传统的土葬与愚昧、浪费、落后、迷信相联系。正是借助于这种主观设定的价值判断,国家才强制推行丧葬改革,破除土葬实行火葬。从实际情况来看,火葬虽被广泛认可,但也非人类遗体处置的理想方式,其危害显而易见:一是浪费土地资源。建火化场需要大量土地,一般一座县级火化场占地近4公顷。二是投资建设费用大。一些火化炉需要花巨资从国外购进。三是费用高、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火化一具尸体需要柴油巧公斤,电25千瓦衍左右,污染空气约半个小时,另需人力设备耗费。四是火化增加农民负担,违反“入土为安’,观念。强制推行成本巨大,不利于社会稳定;骨灰保管费用逐年增加,生者为逝者所背的经济包袱越来越重。五是大量用砖块、水泥、大理石等材料建造的墓地、墓园、骨灰堂、骨灰亭、骨灰廊等经年永存,并且越建越多,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永久之害。
3“海葬”。海葬是先将人类遗体火化,再将骨灰撒入大海。然而,这样做一方面火葬的主要弊端依然没有能够排除,另一方面从物质耗费方面来讲,逝者家庭既要支付火葬费用,又要支付海葬费用,殡葬费用支出大为增加。乘飞机或乘船进行骨灰撒海,耗费高昂,非平常百姓所能负担。此外,不断将骨灰撒入大海,是否会造成海洋污染或带来其他不良后果,还需要进行科学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