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村强行推行火葬与节约土地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众所周知,“节约土地,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地”是农村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多年来,在广大农村逝者被强制火化,然后再理直气壮地土葬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和不争的事实。实践证明,在农村强行推行火葬,不仅没有节约土地,反而因建火化厂和骨灰存放地浪费了大量的土地,同时浪费了大量人力和每年数亿元的事业经费(资料显示,全国约7万人从事火葬行业)。那么,在农村推行人死亡后深埋地下、不留坟头的殡葬改革措施是否更容易被群众接受,而且同样可达到节约土地之目的呢?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思考。

2.汉族有“入土为安”的丧葬习俗,这一习俗是否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是我国殡葬立法的原则。那么,汉民族文化中自古就有“死后留全尸”和“入土为安”的习俗和传统,这一习俗和传统是否就一定是封建陋习而需要革除呢?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历经千百年的演变和传承而流传下来的一些习俗或传统,是一个民族文化个性的体现,正因为如此,民族文化才会争奇斗艳,异彩纷呈。我们不能把殡葬改革简单地等同于破除入土为安的传统葬式葬俗,而是要在充分尊重、理解、包容、接纳汉民族等多民族数千年来沿袭的入土为安的传统葬俗观念,渐进地推进安葬方式的多样化。我们在倡导、推行以火葬为重点内容的殡葬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国情民情、民风民俗,顺应民心民意,尊重传统葬俗,避免走向强制制止土葬的极端,在允许土葬的同时,提供遗体深葬、骨灰深埋、骨灰堂寄存、植树葬、草坪葬、骨灰撒入江河湖海等多种安葬方式供人们选择。
3.将农村和城市不加区别地实行同样的殡葬改革措施是否科学?丧葬习俗从社会人一产生,不论哪个民族,古今中外都是人们最看重的习俗之一,并由此形成了多种丧葬文化。从葬的形式讲,生活在海上者实行水葬,生活在高山地区者实行天葬,生活在林区者实行林葬,生活在城市者实行火葬,生活在农村者实行土葬。应当承认,火葬方式能在城市推广开来,实际上是因为城市人口稠密,无土可葬,不得已而为之。土葬从来就是人类科学丧葬的选择之一。因而,在农村保留火葬的同时尝试推行“深埋地下不留坟头”的“新土葬”或称“自然深葬”是适宜的。
因此,在我国实施殡葬改革五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应以审慎、科学的态度对“城市和农村不加区别地一律强制实行火葬(土葬区除外)”的殡葬改革方式进行认真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