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全国乡村人口数量有57661万人,乡村社会的稳定是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在大力推动城镇化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其重要性更加不言而喻。在农村,私人坟墓的安定关乎民心。而私人侵害农村违建坟墓纠纷牵涉因素众多,其中不仅有民风民俗、乡村习惯,还有政策法规等现实,更涉及坟墓权利人、侵害人、村集体与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等多边主体,处理不当很有可能激化矛盾。

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处理侵害违建坟墓民事权益的纠纷时,首先,应明确的一点是对违建坟墓民事权益的救济不必应受坟墓违法建造的事实影响。中国民法应坚持权利本位兼顾社会利益的思想,突出对权益的保护和救济,对坟墓违建行为的处罚应当交由行政机关。其次,应当在充分尊重农村地区现实及当地风俗、公序良俗的基础上通过裁判对违建坟墓上的民事权益进行保护。最后,尽量对违建坟墓权利人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晓之以理,使其认识到坟墓建造的违法性并尽快做好接受行政处理的准备,恰当揉合法律的柔性与刚性,实现权益保障的同时做到案结事了,最终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