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架构。省民政厅每年在民政部召开清明节祭扫工作会议后,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及贯彻落实措施,提请省政府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省民政厅党组专题研究清明节祭扫工作,并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武汉、襄阳、宜昌等市,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清明节祭扫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压实各方责任。

二是形成协同推进格局。根据近年来清明节群众祭扫错峰意识增强、时间跨度长等新形势,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对接公安、交通、城管、消防、林业等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按照森林防灭火工作分工,协同林业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督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修改完善祭扫应急、人员车辆疏导和祭扫服务接待等专项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在服务保障压力最大的武汉市,实行一公墓一方案、一名区领导值守、一个专班进驻,确保祭扫安全。
三是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改。按照分级检查原则,省民政厅派出多个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市州民政部门对所辖县市进行全覆盖检查;县级民政部门对县乡两级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乡镇对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系统开展宣传引导,弘扬现代殡葬理念。一是在省一级侧重整体性。省民政厅专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与省级主流媒体长期合作,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直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殡葬改革成效和殡葬管理政策,引导群众文明低碳治丧、祭扫,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二是在市县一级侧重联动性。加强信息综合研判,通过广播电视、政务平台、电信部门及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信息,提醒群众文明、低碳、错峰祭扫。黄石、鄂州、恩施等地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不可降解祭扫用品整治。三是在乡村一级侧重操作性。引导各地广泛发动群众,将文明低碳祭扫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纳入积分制管理,通过群众大会、屋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四是在机构一级侧重引领性。督促公墓单位组织开展集体免费生态安葬、祭英烈等活动,开通线上祭扫、远程祭扫等渠道,设置“鲜花换纸钱”置换点,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祭扫行为的劝导、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低俗行为。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注重源头治理,通过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全省殡葬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起底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2023年,湖北省委将殡葬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范围,由省纪委部署,省民政厅牵头推进。各级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进驻辖区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部署开展深化殡葬改革三年行动。总结谷城、江陵、稀归等县试点经验,以县域为主体,部署开展深化殡葬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每年确定巧个左右试点县市,通过试点先行、梯次推进,持续优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升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到2025年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所有县市城区和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建立奖补机制,省级财政每年投入1.45亿元进行奖补。公益性安葬设施已覆盖全省60%以上的县市和45%的乡镇中心村。四是积极推行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争取省委、省政府同意,将免除全体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纳入主题教育上下联动整改事项,各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进程明显加快,全省65%的县(市、区)免除了辖区全体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特别是恩施州政府明确要求,在公办机构办丧,从遗体接运到安葬,总收费不超过6000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