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我国墓葬用地急剧消耗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老龄社会的到来促使死亡人口逐年提升。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死亡人口最多的国家。近10年来,伴随着老龄社会的临近,我国的年死亡人口呈现出不断递升的态势。仅从2005年到2009年来看,我国人口死亡总数大约分别为849万、892万、913万、935万和943万。数量巨大的死亡人口,对墓葬用地提出了强大需求。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在政府的强力宣传和推动下,国人的观念有所改变,但“叶落归根”、“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在丧事办理上,因最能体现家族或个人的“孝道”和“面子”,只要条件允许,一般民众都想购买墓地,甚至还有举债购买墓地者。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墓穴开发数量不断攀高,墓葬用地出现紧张。

(二)地区、人口以及经济发展差异,导致墓葬用地消耗呈现出了不同特征。据人口地理学家胡焕庸研究,自宋代起,我国便存在着一个北起黑龙江爱辉南至云南腾冲的人口分布线(即著名的“胡焕庸线”)。在这条线的东、南部36%的国土上居住着96%人口;而在这条线的西北部,64%的土地上生存着占全国4%的人口。尽管近30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行,部分人口开始向西部移动,但总体比重并没有多少改变。这样的一个人口分布格局,以及东部、中东部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的地区现实,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东部、中东部地区墓葬用地呈现出需求强劲的特征。当然,在这些地区中,又以土地资源有限而人口相对更为集中的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最为突出。
(三)粗放的墓葬用地规划方式,是墓葬用地不能有效使用的关键因素。墓葬用地的规划使用,与人们的生活体戚相关,同时也关系着城乡的整体布局,必须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然而,在我国的多数地区,墓葬用地依然未被纳入到城乡总体规划之中,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在城镇地区,因规划不到位,不是墓葬用地供应过多就是相对不足,更有因选址失当致使半途而废或另行新建的。在农村地区,则因缺乏规划,公益性公墓建设一直迟滞,埋下乱埋乱葬的诱因。显然,尽管国家试图严格控制墓葬用地,但墓葬用地的使用与城乡总体规划的脱节,很难实现土地资源的保护和节约。
(四)水泥、石材的建墓方式,很大程度上导致墓葬用地难以实现循环使用。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来说,如何实现墓葬用地的循环使用是非常关键的。然而,在现实中,用水泥、石材建墓的方式,却很难实现墓地的循环使用。在国内多数墓园中,水泥、石材墓占据着绝对比重。特别是大理石等名贵石料的使用,即使过了上百年,也难以风化。这样的墓穴建造方式,只能是建一处便占一处土地,不仅严重浪费石材,同时对土地资源的消耗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因监管乏力导致大墓、豪华墓依然广泛存在,墓葬用地消耗得不到有效制约。与其他行业不同,殡葬行业只有行政法规,而缺乏行业法,由此导致在相关问题的监管上相对乏力。尽管作为行政法规的《殡葬管理条例》在墓穴的使用面积上有着一定规定,但由于力度不够,往往会遭遇变相出售大面积墓穴的事实。现实中,经营者一般私自扩大养护带面积,连同墓穴一同售与买方。更有部分墓园,出售十几平方米的豪华墓,以图更大利润。在利益的驱动下,更有部分地区乱批乱建公墓,无视土地资源的保护。显然,此类墓穴的出售,无疑加重了墓葬用地的消耗。
(六)绿色葬法尚难以推广是墓葬用地消耗得不到扭转的重要原因。墓葬用地的保护和使用,有赖于节地葬的推广。然而,从绿色殡葬的样态来看,可供老百姓选择的葬式葬法还比较少,文化含量也很低,很难契合国人的文化消费心理。此外,更有一些机制性因素对绿色殡葬的推广起着消极作用。最突出的就是“以墓养馆”现象的存在,即殡仪馆因经营亏损而由墓地赢余来弥补,这在国营性公墓中比较常见。绿色殡葬因价位低廉、赢利少,很难激起经营者的推广热情。由此,绿色殡葬只能是处于边缘的地位,这也就必然使绿色葬法短时期内难以肩负起扭转墓葬用地消耗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