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用行政权力大力推行殡葬改革的初衷非常明确,是为了节约耕地。因我国土地资源紧张,且在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逝者与生者争地的现象。所以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土地,国务院出台了《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应的殡葬改革措施,然事实证明,在进行节约土地的过程中亦须考虑民间传统习俗的力量。否则的话,再好的改革措施也只能停留在纸面。因此,在两者之间需要找出一条兼顾双方的道路,一则要切实扩大了耕地,二则让广大民众祭祀有地,其中较恰当的方式无疑是根据各地的情况有步骤地建立公墓。

此一政策在《殡葬管理条例》中早已提出,且各地的规章制度中也都有涉及,然真正得以落实的地区却是寥寥,笔者认为殡葬改革和节约耕地运动中最关键的一环恰在于此。为了能够平衡国家和民众的利益,要求各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公墓建设制度和严格的监督制度势在必行,此亦为殡葬改革的核心。祖坟后代亲属权益保护的缺失不在于其祖坟的适当搬迁而在于无处安放,所以,公墓建设确是必需。农村公墓的建设首先需要建立起严格的监督制度,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农村公墓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时间表,并将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其次由各村集体依据本村土地的具体情况,选择出恰当的土地作为公益墓地的建设地,其基本的原则是选择荒山、荒地等不利于耕种的土地,从而达到节约耕地的目的。再者对于农村公墓的管理需要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中国民间对于风水的信仰由来已久,因此,即使是在公益性墓地当中也免不了为了争夺风水而发生纠纷的现象,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此类纠纷的出现,在公墓建设之初就应制定好相应的管理规范,对于民众的先人的埋葬位置及相邻关系作出适当的规定,从而使公墓的存在真正的成为调节民间习俗和民间纠纷的良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