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中国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殡葬活动内容种类繁多,中国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关系的种类也是各有不同。因为法律上的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其死亡后终止,所以遗体、遗骸等都不可以是农村墓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国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关系主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别。

1、按照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在相关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与负担义务的种类不同,可以将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划分为权利主体、权力主体和义务主体。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是在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相关权利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权力主体是在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履行国家监管职责并行使国家公权力的组织。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义务主体是承担行政管理义务或者民事义务等义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2、按照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在相关的法律关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将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划分为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监管主体、使用主体与服务主体。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监管主体是按照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管理规范在相关的法律关系中处于管理的地位,对被管理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实施各类管理行为的组织,主要有各级民政部门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使用主体是在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处于使用农村墓地的地位,接受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监管主体的管理,并在使用农村墓地的同时支付一定管理费用的自然人和组织。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服务主体是接受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监管主体的管理,并为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使用主体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相应管理费用组织,主要有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有部分地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并不对农村墓地及其使用权进行管理,所以部分地区不存在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服务主体。
3、按照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在相关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划分为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①农村墓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是在与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关系中,通过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参与和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民事活动的方式,享有相关的民事权利并且承担相关的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农村墓地使用权的行政主体是在与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关系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导与被指导和服从与被服从等不平等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或者组织。比如各级民政部门在各类行政活动中与其他自然人或者组织所形成的与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关系。农村墓地使用权的刑事主体是与农村墓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关系中,实施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并且构成犯罪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其基于刑事法律关系而与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者公诉人之间所形成的刑事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