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现代殡葬制度中的殡葬产品、服务、设施、交易等属于市场经济关系范畴。
现代殡葬制度的特征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殡葬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早期殡葬业务执行的主体是分散的经济组织和经济人而现在殡葬主体的外延不断扩大,出现了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集团公司、公墓等新的殡葬主体,呈现出殡葬社会化的趋势;另一方面是殡葬服务领域的社会化。现代殡葬制度服务领域不仅仅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更会逐渐延展到悲伤辅导、临终关怀等其它领域,殡葬活动已经不仅仅是单一的制度活动,而成为整个社会心理建设的服务领域。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殡葬手段和殡葬运行的科技含量也大为提高。如电子殡葬系统的应用、互联网祭祀等。新技术的应用使得殡葬形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多样,殡葬服务和承载的意义也更加丰富、便捷、环保、有效。

C2>殡葬制度社会功能的实现也提升了殡葬制度作为经济产品的功能。
在存在社会秩序混乱的地方,人们相互交往必然代价高昂,殡葬活动也趋向于多样与混乱。殡葬制度起到合理规范殡葬行为、降低殡葬交易成本以及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它的社会功能的实现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可靠合作,这样就可以从整体上提升社会的信任度,减少交易成本,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提升整个社会的幸福度。因此,殡葬制度对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有着巨大的影响。殡葬制度正是通过增强人与人之间的联结,消除社会中的交往的不确定性因素为社会带来总体收益。
C3)殡葬制度的各个层次是殡葬活动中交易关系的体现。
从结构上看,殡葬制度体现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思想层次,如人们的传统殡葬习俗、生死观念等;第二是制度层次,殡葬活动中反映殡葬关系的规则和约定;第三个层次为政策层次,为国家为殡葬管理所推行的政策。这三个层面,共同构成殡葬制度,缺一不可。在殡葬活动发生的同时,也就是对各种殡葬制度的默认接受与执行,这种执行,是建立在殡葬活动中国家、殡葬业、殡葬活动的举办者三方面理性基础的交互关系的体现。如果国家殡葬制度层面仅仅追求理性最大化,降低大众殡葬花费,而无法与传统的习俗观念找到合适的契合,那就无法发挥约束和规范殡葬活动的目的,殡葬秩序也很难得到保证。
总体来说,经济发展会改变一定的思想观念,殡葬制度有利于规范大众的思想观念和经济行为,保障殡葬活动的秩序,从而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又将演化成更有效的殡葬制度。从经济社会发展史来看,殡葬制度初始时是依赖传统的殡葬制度,表现为利益选择和路径依赖。殡葬改革推行之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确立,殡葬制度越来越依赖于有法律、法规保障的正式殡葬制度。当前的殡葬制度既是国家设计的结果,也是群体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