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强化部门协同,严格执法。殡葬改革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业务工作,需要多部门协同参与配合才能做好。在政策执行和执法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南华县成立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文件中明确要求由殡葬改革工作由民政部门主导,其余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除民政部门外的其余部门认为自己不是牵头单位,有职能职责却不主动作为;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又存在协调不力,想管又管不好的局面,尤其是在殡葬执法工作方面,执法力度弱、执法水平低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进一步细化殡葬改革部门工作方案。

此外,要严格执法。针对有执法权限的单位,要配合好县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做好执法,执法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地方制定的殡葬管理办法,做到依法行政,一旦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绝不姑息,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执法形式可以采取主动出击检查,对各乡镇、村委会履行殡葬改革职责、政策执行情况等开展执法;也可以采取群众对火葬区土葬及乱埋乱葬实行有奖举报的方式,通过群众之间相互监督,加强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于殡葬改革的推进成效来说,要把殡葬改革成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适当调高所占分值和比重,以此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开展殡改工作。
其次,要提高殡葬执法水平。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要进一步转变强制执法的做法,改变执法高高在上的意识,充分将感情劝导、疏通融入到执法过程中,转变执法态度,杜绝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同时还要主动对执法对象进行殡葬改革政策宣传,通过正确的引导,逐步让群众理解认可改革。另一方面,要对执法队伍进行优化管理。针对执法能力弱的情况,要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针对执法人员专业化不足的情况,要树立人才意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建议把殡葬改革队伍培养纳入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积极与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引进殡葬管理专业人才,包括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服务人才等逐步在全县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殡葬管理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