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殡葬文化有一个发展过程。殡葬方式受历史时期、地理条件、民族习俗、社会制度和经济状况的制约。它是某个时期文明程度的反映,与人们的物质条件及社会政治情况相适应的。

殡葬的发展也经历了从无知、朦胧到深刻的过程。早先,人们对殡葬的概念还有些模糊不清,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宗教迷信观念的产生,人们开始逐步形成埋葬亲人遗体的习俗。但“古也,墓而不坟”(《礼记檀弓上》),即坟墓上不不起墓堆不做标识。进入到奴隶社会后,迷信之风导致厚葬礼俗盛行,有点甚至将奴隶作为祭品。到了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在伦理道德、宗教神学方面大做文章,用朦胧的神学意识形态统治、麻痹、压迫劳苦大众,人们奉行“慎终追远,重硷厚葬”的丧葬礼节,在统治阶级的极力推广下,一套铺张、迷信、繁杂的殡葬习俗就此形成。
在遗体处理葬法上,火葬自先秦有之,后又盛行于唐宋,直到明清才逐步衰落。尽管火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被人们采用,但明清两代君主极力推行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大明律》中写入禁止火葬的条例,导致了火葬葬法逐步衰落。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提议:“所有的人身后都要火化。只留骨灰,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从此,中国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序幕。
1961年,党中央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提出了“墓葬改革”政策,主要包括:有计划的实行火葬,对现有墓葬平坟移墓,规划公用墓地。各地方政府要以各自发展现状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迁移坟墓,从而增加耕地和农田的面积,农村内乱埋乱葬现象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得到了控制。但随后我国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在10年动乱期间,殡葬改革受到极左错误思想的影响,在本身就缺少殡葬法律政策规范的情况下,民间又开始兴起了土葬。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使得我国殡葬改革重新走上正轨。1981年12月,民政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了殡葬改革的征程,紧接着在1982年2月,国务院于批准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从此,殡葬改革在中国的大地上如火如茶的开展起来。1988年全国火化率达30%,全国农村建立起公益性公墓四万多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