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法规对建筑生态化设计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殡葬建筑生态化设计需要有明确的法规进行控制和引导才能得到保证,因为殡葬建筑涉及的许多生态问题关系到整个城市环境甚至全球环境,不单是开发商的经济核算或设计师的个人意愿的事情。正如赫尔佐格所认为的,从个体利益上并没能引起人们对建筑节能的关注,有必要借助法规进行限制和引导。严格的法律和规定已经在欧洲建筑业建立了新的行业基准,无论建筑师、工程师还是项目承包商都需要重新适应这种新形式,需要从技术、工作程序以及质量认定上建构新的框架。新的环境法规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变化,首先是公众的认识得到提高,根据新的法规可以判别建筑产品在环境和能量消耗方面的优劣(有专门的质量认定机构进行技术评测),拒绝环境品质低劣的建筑。另一方面,对设计者提出适应新形式工作要求。在完善的法规控制和引导下,促进新的思维方式、新的建筑标准、新的设计方法不断产生,建筑的生态转型得到了强有力的外部力量支撑和推动。

浏家港陵塔,公墓,上海墓地
我国建筑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其立法目的及法律规定来看,主要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对建筑物的健康性没有提出要求,特别是对建筑材料的健康性没有提出合理的要求,这也是我国建筑材料市场鱼目混珠、良荞不齐的重要原因。对建筑环保问题,《建筑法》支持建筑技术进步、建筑技术研究,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无疑为我国建筑市场安全性和良好运作起了指导性作用,但仅保证质量和安全,而不顾及整个生态环境的自然循环及人民的生命健康,是得不偿失的。
许多国家都有自己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但很少有针对殡葬建筑生态化设计的特殊条款。立法不全使得建筑师和城市规划者缺乏必要的知识,也给制定城市殡葬建筑生态化带来了困难。我们必须抽取其中有用的部分作为殡葬建筑生态化设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