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墓葬选址邻避问题应让民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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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30 17:43:43 ESPCMS.COM 点击数:
正如罗尔斯正义观所要求的“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整个社会的福利之名也不能逾越。单位制的解体、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建设、社会组织的壮大以及公民的权利意识的增强、维护合法权利的能力的提高,导致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渐弱,而公民却越来越有资本对话政府,以使自身合法权利得到最大程度地维护。博弈论表明,信息完美并完全了解和双方协作的博弈,才有可能达成共赢。因此,为有效化解殡葬设施邻避情绪,促进民众参与成为必然。
浏家港陵园,公墓,上海公墓
首先,要正视问题,避免民众参与的虚化与缺失。要通过调查问卷、访谈、听证会、网络征集、热线、邮件等方式,重视搜集民众在殡葬设施选址问题上的意见建议,因为这充分体现了民意:要举一反三,选择让群众深度参与;要加强政策利害相关人之间的政策对话,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尤其要规范实施项目环评、稳评工作中的公众参与程序,确保项目规划、选址等过程都有公开透明的公众参与渠道。
其次,要完善渠道,建立通畅的民众参与机制。政府应改变单一的决策模式,鼓励第三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监督决策公正客观,形成相互监督、合力发展的态势,以提升各方参与效能、降低风险。要建立一种开放的、协商、审议的决策模式,激发民众积极性,让他们知道自己的确具有决策影响力。要重视社区参与,形成社区自治机制,让其在一个正确的轨道上自主产生意见领袖,促使群众自己做自己的工作,自己说服自己,合法争取自己的权益,打造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这将有利于殡葬设施选址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而不是对一味的“堵”,而是更注重民意上的“疏”。
再次,要以民众参与为契机,紧紧抓住邻避问题“利益调节与平衡”的核心内容,确保及时回应居民反映的建议和意见。在地方政府公共管理与决策领域中广泛存在且影响不断增强的公民决策参与现象,形成了媒体时代我国的新公民参与运动。城市政府公共管理中“邻避”情绪的显性化则是我国新公民参与运动的集中体现,它既深刻反映出公民参与的不完善性,也凸显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决策机制和程序的必要性。当前,各级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是要树立与公民分享决策权力的理念并合理把握公民参与的限度,将有效的公民参与融入到公共决策过程中;同时,要围绕发展有效公民参与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共决策机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