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权应该为法律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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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11 09:05:40 ESPCMS.COM 点击数:

第一、祭奠活动历史悠久,是一项深入人心的社会传统习惯,蕴含着强大的精神利益。在我国,祭奠活动一直存在。追源溯流,一直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经过历朝历代至今,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慢慢形成了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千差万别的祭奠文化。例如,在战国、秦汉时期,出现了儒家最为重视的“三年之丧”的丧葬仪式以及“生,事之以礼,死,丧之以礼,祭之以礼”。在现代社会,祭奠活动的程序不再像古代那样纷繁复杂,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却没有减弱,祭奠活动在我国人民的脑海中依然根深蒂固。祭奠行为一方面化解生者逝去亲人时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寄托生者对亡故亲人的哀思之情;另一方面,也是对逝者子女孝心、孝行和道德品质的评价,在精神层面关乎的是我国古代礼法文化核心价值,即“孝”的评价,对生者来说,蕴含着强大的精神利益。今天,我们将祭奠行为理解为一种社会传统风俗习惯,但其真正的精髓却是我国古代数千载的礼法孝义的家族伦理道德,揉宗教、道德和法律于一体,蕴含多种属性。可以说,祭奠活动从一开始就具有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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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祭奠利益是社会法应当保护的正当利益。祭奠是一种自发的,符合人们内在愿望的行为,蕴含重要的精神价值,具有正当性的社会评价。首先,除了祭奠程序和形式差别之外,每个朝代的人们都十分重视祭奠活动。其次,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长河里,祭奠活动中难免会有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因素在里面,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祭奠的内在精神价值,祭奠形式载体上也在逐渐向科学、文明方向发展。如人们选择鞠躬致哀代替磕头跪拜,用播放哀乐、敬献鲜花代替吹吹打打、燃放鞭炮等。因此,祭奠活动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利益需求的。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祭奠活动符合社会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是人们共同理性和普遍遵守的道德准则,体现了人们共同的情感和愿景,是一种正当性的社会风俗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和《民法通则》第7条‘”分别从根本法和普通法的角度对“风俗习惯”和“公序良俗”原则加以确定。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也从法律的角度对祭奠行为进行了保护。由此可见,祭奠活动是一项符合法律基本价值的民事活动。
民事习惯可以上升为习惯法。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不断开展,公民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司法机关在审理祭奠权纠纷案件时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文书也将逐渐成为一个国家法律中稳定的部分,再加上近年来,祭奠权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人们对祭奠权的关注也越来越多,至少可以通过司法解释使祭奠权成为我国法律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使身份权的权利内涵更加丰富,权利体系更加健全。
第三、祭奠纠纷具有可诉性。自2001年北京宣武区法院受理第一起祭奠权纠纷案例以来,全国各地法院已经陆续累计审理了数十起祭奠权纠纷案件,祭奠权纠纷案件数量明显呈上升趋势。这也说明了祭奠权纠纷的多发性和普遍性。法院在面对这种新类型案件时不仅受理,而且大部分支持了祭奠权人的权利诉求。法院的态度和对案件的审理,充分说明了祭奠权纠纷案件的可诉性。同时,基于法院在审理祭奠权纠纷案件时没有明确的可直接援用的法律依据,大部分案件与法官个人的价值认知有关,导致部分案件在裁判上出现司法混乱的局面,将祭奠权上升为法定的民事权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