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权”概念的形成与分析
目前,由于权利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的神圣字眼和耳熟能详的话语,在一定程大都给度上也是人们在纠纷中获胜的份量很重的筹码,因此,无论在学界,还是实务界,够称谓“祭奠”披上了权利的外衣,称之为“祭奠权”。但是,依照民法理论,能“XX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应当为一种类型化的法定权利。从上文分析可知,祭奠不因此“祭奠权”这一概念是不准确的。由于祭奠的法律性质为法益,能否将“祭奠”和“法益”两个概念简单相加,直接定义为“祭奠法益”,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讲应当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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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学界也有了“XX法益”的称谓,比如“隐私法益”、“姓名法益”、“肖像法益”、“荣誉法益”、“身体法益”等概念。但是由于我国民法学界对法益理论研究还比较肤浅,很多理论问题尚待深入探讨,在立法上还未能给法益以正当名份,“祭奠法益”这一学理概念在实践中还难以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所以,笔者认为没有必要用“祭奠法益”这一概念替代我们经常见到的“祭奠权”概念。尊崇一种理论上的精确,无需强求一种比较苛刻的用语,倒是习以为常的用语更能为人们所接受。所以,在我们厘定祭奠的法益性质后,考虑到各方面原因,本文仍使用“祭奠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