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汉墓莹域、墓祭、墓地陶窑问题探讨—以新乡新近考古发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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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7 09:25:01 点击数:
2006年以来,为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乡段的建设,多地考古单位在新乡进行了一系列的发掘工作,收获颇丰。发掘最多的是汉墓,基本再现了两汉时期新乡地区中小型墓葬的演变历程,从一个面反映了当时中下阶层的生活风俗和精神面貌,也折射出新乡地区种种社会文化习俗的擅变。这些汉墓群无论是分布范围还是墓地墓葬的密集程度,都反映了新乡地区在两汉时期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的情况。在卫辉大司马、辉县大官庄、辉县路固、凤泉区王门等汉墓群的发掘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与汉墓莹域、墓祭以及墓地设有服务于墓葬的陶窑等方面有关的遗迹,这为研究和探讨中小型汉墓的莹域、墓祭以及墓地陶窑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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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乡地区关于中小型汉墓莹域、墓祭、墓地陶窑的新近考古发现
(一)关于墓祭的考古发现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之一的大司马墓地位于河南省卫辉市唐庄镇大司马村村北,2006年四川大学考古学系于该墓地发掘出东汉墓1座(编号为My与建筑遗迹1处(编号为y。东汉墓M1前的建筑遗迹F1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2. 2米、南北宽约9. 7米(图1、图2)。房址为地面建筑,直接建在当时的生土面上。F1的保存状况较差,仅残存两个嗓墩和局部的散水。在F1南部散水的中间偏西处,基槽局部中断,其应为当时的门道,长约1.06米,面向西南,其南面即为M1的封土。在F1西部发现有一条沟,编号G8。在F1台基四周,尤其是F1的西南面以及西侧的G8内,出土了大量筒瓦、板瓦、瓦当、残砖等建筑废料,应是F1倒塌或废弃后形成的,推测F1应为大型瓦顶建筑。F1应与M1关系密切,F1应该是M1葬埋结束后,死者家人在附近兴建的供奉、朝拜、祭祀墓主的礼仪性建筑。
位于新乡辉县城关镇与孟庄镇、常村镇交界处的路固墓群,2006 - 2007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发掘。清理汉墓180余座,另发现汉代砖窑、窖穴、灰坑等遗迹。汉墓的年代属西汉中期至东汉中晚期,随葬品丰富。汉墓空间分布上往往三五成群,可知这些墓群应属于同一家族。墓葬原有高大的坟丘,有的墓葬在坟丘前面还设有用于祭祀的供台。
王门墓地位于新乡市凤泉区王门村和东同古村北。2006年新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发掘,共清理两汉墓56座。其中的M30东汉墓在墓前墓道一侧还发现有用砖砌的用于祭祀的台面。
大司马M1的墓前建筑,路固和王门墓群发现的供祭祀用的供台和台面,为学界讨论东汉时期的中小型墓墓祭问题提供了新材料。
(二)关于墓地陶窑的考古发现
在路固墓群,发现有汉代砖窑
在王门墓地中部偏西,发现有一座编号为Y1的陶窑,其南距王门墓地43号墓20米,出土陶器标本14件和1枚五铣残片,出土物时代与墓地时代一致。
2006年武汉大学考古系发掘了位于新乡市辉县大官庄北的大官庄汉代墓地,收获颇丰。其中编号为2006 HDYl的汉代大型陶窑,时代属东汉中晚期,Y1可分工作坑、水井、工作面和窑室四部分。这种工作坑、水井和窑室一体化的陶窑尚属少见。Y1所在的位置与M2相距仅10米,在Y1的废弃层中出土了大量的砖、瓦和瓦当残片,这些砖瓦形制与M2的砖室材料完全一样,说明Y1就是M2建筑材料的生产基地。
以上材料的发现证明了墓地陶窑的存在,为我们研究东汉时期墓地的规划、原材料生产和构建程序提供了重要信息。
(三)关于莹域的考古发现
大司马墓地M1西侧的沟(G8,前己述及),由于只发掘了一段,其性质还不是特别清楚,推测有可能是墓葬的环壕。
大官庄东汉墓M2为多室土扩砖室墓,结构奇特,共有九室,在新乡地区还是首次发现,室内共清理人骨架11具,各类文物100余件,此种形制的墓葬系首次发现。另外,墓地还发现有巨型环壕为研究汉墓的莹域问题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
二、新乡中小型汉墓莹域、墓祭、墓地陶窑问题探讨
(一)汉墓墓祭问题探讨
大司马墓地M1发现的墓前建筑,路固墓群发现的坟丘前面设有用于祭祀的供台,王门墓地M30东汉墓在墓前墓道一侧发现的用砖砌的用于祭祀的供台,这些都属于墓祭的遗迹,反映的是汉代的祠堂墓祭制度。
墓祭是人们为表达对逝者的追思和纪念而进行的祭祀活动。最早的墓祭活动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晚期,在甘肃永靖大何庄齐家文化墓地的墓上发现有石圆圈建筑,直径4. 1米,附近有牛羊骨架及卜骨。之后的安阳殷墟发现了殷商时期八处墓上建筑,推测用于祭祀。其中妇好墓口上面的房基非常清楚,地面上有排列整齐的柱洞,柱洞的底部有卵石作为柱础,在柱洞的外侧还有成行的挑檐柱的柱穴。春秋战国之际,普遍出现了墓上建筑,如新乡辉县固围村大墓。至秦始皇出寝于陵侧,又立便殿于陵旁。西汉前期又改刘邦“原庙”于长陵附近,加大了陵墓的重要性。至东汉明帝上陵之礼陵寝之墓祭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
上行下效,贵族官吏以至平民百姓,纷纷在莹域之内建祠堂、庙宇,行墓祀之礼。文献对此多有记载,如《汉书·龚胜传》云:“胜因救以棺敛丧事:‘··…勿随俗动吾家,种柏,作祠氢 《汉书·张禹传》:“禹年老,自治家莹,起祠《汉书·霍光传》:“起三出闲,筑神道,北临昭灵,南出承恩,盛饰祠室,荤阁通属永巷,而幽良人裨妾守《汉书·王莽传》:“··…莽求其尸葬之,为起家、祠室。”此外,《汉书·循吏文翁传》《张世安传》及《东观汉纪.吴汉传》等对此也多有记载。
考古发现的用于墓祭的汉代祠堂实物,以1985一1988年在汉魏洛阳城西白马寺镇发现的东汉墓园遗址为最大。另外,发现的东汉时期的石祠,有山东肥城孝堂山石祠和山东嘉祥武氏祠等。实力较雄厚的世家大族,往往造此类石祠以期子孙后代永世祭祀,而实力较一般的家庭,就造简易一些的
建筑用于墓祭,如大司马M1墓前建筑、路固墓群和王门墓地M30发现的供台,其规模虽然小了不少,但是它们和石祠的功用和性质是一样的。
(二)汉墓莹域问题探讨
如上文所述,据推测大司马墓地M1西侧的沟(G8)有可能是墓葬的环壕。而大官庄墓地发现的巨型环壕,则毫无疑问是为墓葬服务的,反映了汉墓建制的莹域制度。莹域制度主要指的是家族墓地的区域范围,同时也为研究当地汉墓的家族墓地问题提供了实物资料。
历史上,环壕出现得很早,早期的环壕主要是为了保护聚落,也是居住区和墓葬区的分界。目前己知最早的环壕聚落,发现于湖南-县属彭头山文化的八十挡遗址。新石器时代的许多遗址如仰韶时期的临撞姜寨遗址等就流行使用环壕,环壕内部居住区,外部为氏族公共墓地。到了东周时期,出
现了专门使用环壕作为莹域标志的做法,如春秋时期的凤翔秦公陵园,每座陵园及中字形大墓周围都设有环壕,临撞秦东陵亦用环壕。汉墓的这种环壕应是其延续,是为家族墓地而设的范围标志。
新石器时代,我国主要流行公共墓地制,商周时期流行一种族葬制或称为族坟墓制度,它是原始氏族社会公共墓地制的遗留回。“决定古代墓地形态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们的血缘或亲属关系的形态,一是土地所有制或财产关系的形态。此外,风俗习惯或信仰方面的因素,在其表现形式上当然要起极大作用。按照这种理论,俞伟超先生认为“从商代的氏族墓地经周代族坟墓,到汉武帝以后个体家庭或嫡长制家族的私有莹地,说明了墓地制度从公社所有制到私有制的变化。这个变化比耕地所发生的同样变化,要晚三四百年。西汉晚期以后出现的大家族墓地,证明我国的大土地所有制也是按照古代社会的基本规律而发生起来”。
家族墓和族坟墓的最大区别在于家族墓是以家系为中心的独立墓地,不再受宗法观念的限制,转以私人权力或财产关系而选定墓穴。家族墓取代族坟墓的首创者,应该是君王贵族,即族坟制的被破坏和家族墓的产生、兴起,其发生的时间正是奴隶制崩溃,封建生产关系确立的东周时期。土地私有制的建立及小农经济为基本特征的生存方式,又推动了中下层阶级家族墓的普遍产生。大约从西汉武帝时期开始,家地买卖频繁,预示着单个家庭坟莹的埋葬习俗盛行。东汉时期《建初元年买地刻石》就记载了六兄弟共买山域为莹域的史实。陕西华阴东汉弘农杨氏家族墓、安徽毫州曹氏家族墓、河北无极东汉甄氏家族墓的发现,都证明了这一点。
1955年,杜静山、齐泰定同志在新乡市西2公里处发现高村汉墓群,面积约百余亩。在其中一座墓内发现了用五块半米长的大瓦垒起来的代替棺撑的墓葬,其中一瓦里面有阴刻行书“丁氏家瓦”四字,并有五铣铜钱等遗物。这说明此片墓地应属丁氏家族。新乡路固墓群、大官庄墓群等也是典型的
家族墓,其中大官庄墓群以巨型环壕作为墓域标志,其内所葬的是同一家族的宗亲,特别是M2这座九连室砖室大墓,共清理人骨架11具,应该是在此合葬的一家人,反映了典型的“生同居,死同穴”永不分离的家庭血缘观念,生前一家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死后也要继续相伴一处。
(三)汉墓墓地陶窑问题探讨
在路固墓群发现有汉代砖窑。在王门墓地发现有一座编号为Y1的陶窑。在大官庄墓地也发现有窑址,如前文所述,此窑就是M2建筑材料的生产基地。1986年秋,新乡市综合建筑材料厂在凤泉区前郭柳村征地起土,市文管会经过钻探清理,发掘汉墓七座和窑址六座,从窑中所出的砖、瓦及陶器残片看,窑中所出砖瓦与当地所出汉代小砖墓及瓦葬墓之砖、瓦相同。其中1号窑所出器盖及碗底残片与新乡凤泉区东汉墓所出的壶盖及陶碗极相似。
这种墓地设陶窑的情况在外地也时有发现,如:2012年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新庄村东北部发现汉代烧窑127座。2014年7月发掘了完整烧窑3座,三座烧窑均由通道、操作坑、窑门、窑室、排烟系统组成,窑室顶部为砖券弯窿顶。烧窑规模较大,烧窑的使用时间亦较长,发现多次修补的痕迹。出土遗物以建筑材料为主,烧窑遗址地处邝山陵墓群东汉陵区,规模宏大、保存较好,出土的砖瓦体量较大、种类丰富、制作精良,与朱仓东汉陵园遗址出土的建筑构件基本一致,应为东汉帝陵及陵园建设所需建材的重要产地陶窑附属于墓地,为墓室的构建直接服务,这种现象也值得学界关注。
新乡地区在“南水北调中线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中出土的这批材料,为学者研究中小型汉墓的墓祭、莹域、墓地设陶窑等问题,以及对深入研究当时的家庭墓地规制和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