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局凌乱,严重影响景观。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临安区全面推行农村生态墓地的建设,然而由于未进行系统规划,当时的公墓布局基本以自然村为单位展开,公墓墓穴规格也远远超过相关法规的规定,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墓地特征。这些公墓中有相当一部分完全是历史上为了应付上级政策建设的,并不能正确引导当地居民文明殡葬,也没有起到公墓应有的节地、环保殡葬要求。

私墓分布广泛,部分规模巨大。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临安区在全市推行公墓建设,在20多年的时间里全市建设了600多处公墓,但不保留骨灰和骨灰进公墓的改革进程却不容乐观,全市除市区、青山湖街道、昌化镇等区域基本实现骨灰进公墓以外,其他地区还是以骨灰私葬为主,尤其农村百姓大多数以私建坟墓形式处理骨灰,与国家推进殡葬改革的主旨相悖。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和风水观的再度兴起,局部地区不仅骨灰没有进公墓,且私墓的规模超标、样式趋于豪华,同时还存在为数不多的骨灰装棺土葬现象,加上攀比与讲排场之风盛行,存在占地10多个平方的坟墓,外观华丽,规模巨大,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浪费与不良的社会影响。

邻避设施是政府为了增加公民利益和社会福利而建设的公共设施,包括殡仪馆、公墓、变电站、加油站、垃圾焚烧厂等设施,但这些设施通常会产生负外部性或具有某种特殊性质。这些设施往往会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并可能产生强烈的抵抗情绪,表现为明显的邻避效应。

近20年来,我国的城乡人口结构、经济产业形态、城镇发展格局、公共服务水平等各项指标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于GIS、大数据应用、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的城乡规划方法体系研究和实践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然而回顾20年来的殡葬改革成果可以发现,当前殡葬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并不存在质的提升,全国的殡葬改革工作基本停留在20年前的水平,除少数发达地区开始出现少量生态节地葬法外,殡葬改革整体推进缓慢,个别指标甚至出现下滑态势。以全国的火化率为例,这个数字在2005年曾一度达到53%,但至2014年下滑到45.6%,近几年虽略有回升,但2016年的火化率也仅为48.3%(数据根据民政部相关报告整理)。节地葬法、生态葬法、文明殡葬等其它各项指标的殡改成果大同小异。横向比较近20年我国社会经济各行各业的发展态势不难发现,殡葬改革己经远远滞后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平均速度,己经成为制约我国美丽中国、生态中国和文明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阻碍。

无论是规划从业者还是普通群众,都认为殡葬服务设施在城乡服务设施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传统文化和“事死如生”观念的深远影响,殡葬设施的规划在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系中似乎成为一种“禁区”,我国大多数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未将殡葬设施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规划管理也因依据不足而缺位。乡村的殡葬设施更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农民居家殡仪和自主择地安葬仍为当前全国农村殡葬的基本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提升迅速,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率也逐年升高。城镇化不仅包含了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向城镇的转移集中以及城镇景观的建设等看得见的变化过程,也包含了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甚至思想价值等抽象的变化过程,是一个综合的转化。随着城乡快速发展,人口聚集和土地资源日益紧张,使得现有殡葬服务设施用地与城乡其他功能用地之间产生多种冲突和矛盾。

一系列的祭祀活动是由祭祀相关的话语组成和构建的,使用祭祀有关的话语是祭祀行为本身体现的风俗传统最基础的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主要是在群众间口口相传或者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传承下来,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有关的话语及规范因为没有采取有效的方式,加之缺乏后代的有效延续而消失,但这一点并不影响以祭祀话语的方式来引导、加深群众对于地方立法的感悟。

祭祀观念上的更新对于祭祀方面立法改革可谓起着领头军的作用。祭祀民间规范的背后有着相对完善的祭祀观念在发挥作用,当然这套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会随着时代背景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同年代的群众对于祭祀观念的理解会有所不同。因此如果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转变、更新社会中民众的祭祀观念,促使当地的祭祀观念尽可能和地方立法所体现的现代祭祀观念相匹配,从而能促使涉及祭祀行为的地方立法在当地顺利推行。

民间祭祀规范是传统习俗的主要代表,在立法还没有存在的时候,它就已经出现了,并且在立法出现之后,其规范也依旧存在并且历史发展悠久。祭祀行为本身涵盖的内容是民众在长期的生活生产中逐渐形成并且完善的,包括社会习俗和公共习惯等自发性极强的内容。因此,当这个自发性极强的共同体遭受外来规范的侵扰时,人们便会以各种形式对其进行反抗。有很多现实情况可以说明,如果人们顽强反抗这种外来规范,像地方立法等形式的规范往往会节节败退,不了了之。风俗规范是在社会交往中自发产生的,被人们信任和依赖并在祭祀活动中自觉维护和遵守的“活法”。因此,地方立法如果想要真正规范祭祀行为,让人们像遵守风俗规范那样去遵守地方立法,就要以祭祀行为内含的习俗为基础,顺应习俗。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去中国殡葬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很多人仍然对这一行业充满偏见,不愿意从事殡葬行业,即使勉强进入了殡葬行业,也不愿意钻研殡葬业务,殡葬教育与培训很不发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公墓从业人员严格的准入资格审查制度,造成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许多公墓经营企业缺乏完善的人员管理体系,导致员工服务水平无法提升,服务态度没有改善,导致了殡葬行业整体社会评价不高。

探索将部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三同”纳入经营性公墓用地审批范畴的路径。考虑到城市建设用地资源的紧缺,以及国家的殡葬改革政策提倡“节地墓葬”,并不鼓励民众都以传统葬形式安葬骨灰,因此建议城市规划部门增加经营性公墓用地规划面积的办法是行不通的。而将部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三同”纳入经营性公墓用地审批范畴的路径却是可行的。

中国的殡葬服务被认为是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对殡葬事务的管理往往被要求要凸显公益性,不仅要体现在基本殡葬服务的范围选择和规模控制上,还要体现在对选择性服务的监管上,更要体现在对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的运营调控中。因此,长期以来,国家仍然希望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推动殡葬事业的发展,保障其公益性质。

对于墓园的开发,开发者更多的是利用现有土地尽可能的为了开辟多数量的墓穴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现今墓园使用最多的传统碑式葬穴,其墓碑主要以大理石花岗岩等板块制成的,陡峭的山体被开辟成台阶式的硬质铺装,原有山体边坡及植被的破坏,无疑是给山体裹上了一层严实而坚硬的“恺甲”,造成青山石化,而这些建筑材料是永远无法降解的,这对于山体及周边环境的破坏相当严重。

在国外,墓园一词源自希腊文的”Koinieterion ",即:集体宿舍或者专门睡觉的空间。关于叙事性在纪念性景观中的表达己很常见了,众多的国外建筑及景观设计师也常将叙事应用在其设计作品中。1998年马修·波提格(MatthewPotteiger)与杰米·普林顿(Jamie Purinton)所著的《Landscape Narratives:DesignPractices for Telling Stories》一书是近些年来西方景观叙事研究中最为系统性的理论著作,书中提到墓园可以围绕讲述家族生命的延续和中断的家谱中来组构,从景观认知与文化价值的角度对景观叙事的内涵给予了全方位的阐释和解读,他们认为,“每个故事都是一种叙事,但每个叙事不只是一个故事”运用叙事的方式有助于我们快速的认识,充分的理解和记忆。在国外墓园景观的案例中,常用叙事的方式将空间的体验和时间的维度翻译成事件的话语,呈现了大量丰富的纪念性园林和建筑的实践作品。


当下南京在丧礼操办中,在每个程序具体实施的时候中介都会指导丧户如何做,诸如要选购哪些丧葬用品才能让逝者满意的离去,指导仪式操办,带领丧户办理殡仪馆手续和销户口等程序,直到下葬结束。不难发现,中介不仅仅是丧葬用品的售卖者,也是丧葬服务的提供者,在当下城市的丧礼操办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中介在当下南京丧礼的操办中如何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呢?

安乡是一个财政相对较为困难的县,但是安乡县近一年来先后三次投资1427.5万元用于殡葬事业,打造出了一个集悼念、餐饮、火化、安葬于一体的多功能殡葬产业群,惠及全县人民,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基础。

自然环境的变化对丧葬习俗变迁起到直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葬法的转变上。根据地理位置与信仰,我国不同区域发展出各具特色的葬法和葬式。平原地区生活的汉族以及匈奴等游牧民族将同伴的遗体埋入土中,最开始是为了防止野兽的侵害和环境的污染,在发展出灵魂信仰后将新生或重生的愿望寄托在土葬的行为中,土葬与信仰相结合衍生出新的含义,早期直接埋葬,后期开始兴起木棺的方式,也有石棺、翁棺等葬具。


丧葬仪式中存在对物品和服务的两种需求,过去物品主要包括自己制作、向村民借和购买三种形式,服务则由村内帮忙的人提供,现在主要通过购买的形式满足需求,物品的购买包括寿衣、棺材、供品、纸扎等,服务的购买包括鼓乐队的表演与厨师一条龙的席面。经济的发展带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的发展带来消费品种类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创造新的需求。鲍德里亚在符号学的基础上将物的概念引申为符号,认为作为“符号”的物品成为被消费的对象,具有表达意义的作用,被消费的是物的差异性,物品变为系统中的符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消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