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坟墓风水信仰,国内外学界逐渐形成了“机械论”风水与“人格论”风水之争。 英国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持“机械论”风水观,认为在牌位崇拜和坟墓崇拜中,汉人对祖先的态度恰好相反。祖先的骨殖虽是世系继嗣的象征,子孙却将之当作傀儡来操弄一一“死者只是被动的代理者,是子孙利用地理师而玩弄的一种仪式游戏的卒子。坟墓选在恰当的位置,就能自动聚气。死者自身不能选择赠予及拒绝那流经其骨殖的庇荫之气。”他认为,天理重于地理,风水是报应的手段,地理只是机械式作用的机制,葬在好地方就庇护子孙,葬在坏地方则致祸子孙。

公墓的附属绿地应该包括祭祀休息区、停车场、入口广场等。该区域是祭祀者冥思、聚会家人、休息的场所,可以多选择一些寓意丰富的植物来丰富环境的情感,也可以做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雕塑,配以植物,烘托主题。

虽然北京市殡葬管理中心提倡绿色祭祀,但是大多数公墓内部或者公墓外都设有集中焚烧燃放祭祀区。因此这一区域应该配置防火防烟尘的植物形成一个植物过滤带。树木净化大气的能力主要是由于树叶的性质,并由树种、树叶质量、树叶年龄、环境条件等而不同。常绿树木四季常青,对煤烟抵抗力较落叶较大。

北京市公墓植物种类的选择必须以北京市植物群落中的优势树种和常见栽培树种为主,也不排除其他替代种类。由于乡土植物中的优势种在维持整个群落的稳定性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只有把握好北京本土植物及其群落组成特征,公墓植物景观观设计更能体现出强大的自然生命力。

说起9.11美国恐怖事件,世贸大楼被毁至今是心有余悸的,这是世界恐怖组织的一个特大性案件,尽管最终其头目本拉登被美国当局击杀在现场,然而,这事件对美国及世界来说都是永远难以忘记的,而在世贸大楼中经历了那件事情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更是永生难忘。9.11事件是发生在2001年9月11日,时至今天已有13多年,每每提及此事,人们都会想起那恐怖事件的难忘瞬间。在外界的人眼里,美国人该被撞楼,这是对美国的警告,更是对美国的霸权主义的挑战。带着这种想法的人不少,然而,事实上这一起恐怖事件造成了美国平民人员的伤亡,而不是给美国军事和政府的打击,这样的恐怖袭击只能给美国一个警钟,告诉他们,要加强国内安全,实现防恐打击恶势力保障民生为本。

陵墓就是离世的人的安息之处,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同时也是我们活着的人们对已经离去的亲人或朋友怀念、思念及缅怀的场所。 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拥有56个名族,基本上都有各自的纪念过世亲人的仪式。比如藏族人死后,按照经济和地方的差异,就有天葬、水葬、火葬、土葬以及塔葬。一般普通人都是天葬,只有高僧才是塔葬。天葬是藏族很古老的风俗了,人死了之后,有鸟类来啄食自己的尸体。死了让鸟类叼去,让鱼儿吃去。就像一颗大树倒下了,腐烂成泥,又去养育滋润别的花草树木,何尝不是生命的继续和延伸。中国的名族多,墓葬形式也就各种各样,但是最为奢华的还是属于帝皇将相的陵园。中国帝王皇陵园都是最高权、地位的象征。

“纪念”这一词来源于“记忆”,记忆从遗传学角度看:这是一种“习性”,是天生的一种本能、永久的,这种“记忆”凭借不断的积累和实践经验作为遗传信息,最后体现在我们后代人类相关行为上。在《康熙字典》中“纪念”一词解释。“纪”(形声。从系,表示与线丝有关,己声。本义:散丝的头绪)它也通“记”。记录、记载。“念”(形声。从心,今声。本义:常思;思念;惦念)。因此“纪念”就是人类对某种事物、事件、人物的怀念。纪念是人类的心理活动、情感以及精神上的表达。但是它也可以说成是人们生活中的实践活动,是存在意识和有着特殊功能的活动;是人类从远古时代发展到现在的一定产物;是通过纪念历史人物或者是某个重大事物、人们回忆或铭记为主的特征,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化价值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

农村坟地纠纷在发生前期看似仅仅是群众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受到风土人情以及农村强烈宗族情感等因素的影响,纠纷又极易演变成群体性的冲突,一旦冲突爆发,纠纷就演变成为危机。因此,农村坟地纠纷应该作为一类突发性危机来进行常态化管理,这就要求作为危机管理者的基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有效的机制应对。

协同治理主张打破以政府为核心的权威,构建多元主体均能参与的社会治理网络。但从实际来看,打破以政府为核心的权威,并不是没有政府的治理,而是政府要从“单打独斗”向“合作共赢”进行转变,要善于与不同社会治理参与主体展开更广泛深入的合作交流,并努力成为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进而汇聚更大的社会治理合力。在我国,政府始终要扮演着社会治理主导者角色,并通过经济、政策、制度、科技、人才等优势来支持和推动社会自治力量的形成和发展,进而达到社会自治的格局。

一、土地承包商:经济利益至上,同顾伦理道德 B村坟地纠纷中,如果追溯纠纷发生的潜在原因,承包商张某可以说是纠纷的重要责任方。一方面,是由于张某向村民告知坟地处置事宜的方式过于随意。虽然,张某通过立告示牌的方式要求村民与其取得联系并处理好承包地中的坟地事宜,但从过程中来看其仅仅是做了一个“形式化”的通知。因为,在农村,如果不是家族坟地靠近自家种植有经济作物的山林中,村民平时很少到坟地去。况且B村的林地己经出租给张某,因此村民基本上也不会到林地上走动,自然也很难看到张某立下的告示牌,这种流于形式的告知方式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在立告示牌的整个过程中,张某也并未与B村村委会进行良好的沟通,忽视了发包方的参与协调作用,表现出张某在处理村民所属坟地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张某忽视了农村伦理道德。虽然,张某实现了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却周顾了社会伦理和农村民俗文化,损害了村民“祖坟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利益。在村民看来,恶意损毁祖坟的事情是极不道德而且不可以被原谅的,而承包商张某恰恰挑战了农村传统殡葬文化的道德红线。

由于长期的观念累积,在中国墓园成为人们避之不及的场所。形成这样的观念有诸多原因,墓园环境恶劣是最直接的因素。现代墓园景观设计考虑打造一个集安葬、祭拜、文化传承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生态环保型文化墓园,墓园景观注重与周边大环境的融合,注重地域文化内涵的营造。在建筑风格、景观小品、绿化种植等方面结合当地特色,注重生态性的营造。在植物的设计上,充分挖掘植物的文化内涵,根据不同地域的气候特点,基地的立地条件,选用具有一定象征意义,又能适合环境生长的植物种类。根据基地中不同的地形、朝向和土质情况,利用植物的各种观赏特性,营造多种形式的植物景观,更好地发挥植物的生态功能、美化功能和造景功能。植物设计时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考虑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人群的需要;亦可根据逝者或其亲属的要求,对墓穴进行单独的植物景观设计。在建设材料等方面选择生态型材料,路面及铺地尽量采用生态材料铺贴。在墓园的墓葬形式上推广生态型墓葬,每个墓穴占地面积较小,总体形成优美的公园式墓园环境。

1、墓葬空间现存的问题 墓园里数量最多的是墓碑,传统墓园中墓碑样式简陋,把原来满是绿树的山体建设成梯田式墓地,绿化覆盖率极低,成为白花花的墓碑林,视觉效果极差。国内几处较为成功的墓园己经比较注重墓碑的文化性、艺术性和特色性,但即使墓碑个体造型优美,由于没有很好的分隔空间,墓区依然显得杂乱无章。

1、生态型铺地对生态环境的意义 地面铺装是指在园林环境中利用自然或人工的铺装材料,按照一定的方式铺设在地面而形成的地表形式。和其他设计要素一样,地面铺装具有实用功能和艺术美学上的功能,铺装色彩和形式的变化为室外空间产生了情感和个性变化。生态性的路面视觉应该是具有相当强的快适性,材质、色彩、尺度感等形态与颜色和谐统一,能反映出园区的个性特征,形成园区的整体形象。其中材料要考虑到四季变化的特点,特别注意使用那些在长久的岁月中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反而更加有意味的植物性材料(日本土木学会编;章俊华,陆伟,雷芸译,2003年)。地面材料考虑结构柔软舒适,噪音污染小等。从人性化角度来看,必须注意在恶劣的天气中不影响车行或人行,不会有大的颗粒污染物等,随着季节、气温的变化,道路热胀冷缩不明显等因素。

1.在人格尊严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们拥有丰富的内心活动,人人都享有自己的尊严是精神上独立而有价值的个体。个人尊严是指公民的自尊以及应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伴随社会的发展,行政权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向,但都不能扩大到公民基本权利领域,即当政府的职权运行到公民基本权利的地方时即告终结,除非在特殊或非常时期。国家的有关机构在起棺火葬的事件当中强行挖坟,把墓碑捣毁,严重地侵害了人格尊严。英国的政治学家边沁曾提出过法律功利主义,但是在法治社会的天会的,弱者更期待公平。虽然行为人的肉身己经逝去,但是他曾经作为人所留下的精神符号会长存于生者的心中,国家有义务保障死者的人格尊严权。况且,将坟墓和遗骨完整地进行保存将会是生者对死者进行追忆的重要方法。逝者的坟家作为其安息之地和去世后人格利益的物质保障,任何把死者的骸骨强行挖出的行为不只是不尊重逝者的表现,也是对人类集体尊严的糟蹋,江西弋阳县政府的行为刚好为此做了现实版的脚注。

近年来,江西推动一场名为“绿色殡改”的活动,在江西各个县市贴的政府文书讲来:实现在2018年9月1日零点起,践行殡葬改革“零点行动”,命令无论身份和区域,达到百分百的火化;并在8月31日之前,村民们主动将棺材上交,他们就可以获得经济奖励。据吉安县的另外一份通知表明:县里的全体遗体一概执行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埋葬在本辖区公益性坟地中,公益性墓地完工前,骨灰可以免费寄存在县殡仪馆。2018年4月1日,江西上饶弋阳县漆工镇杨桥村81岁的村民关煤离开了人世间。

在我们传统观念“落叶归根”的不断影响下,华夏人民对于自己出生和成长的地方都会产生很深的情感,而且还衍生出了“入土为安”的观念。然而现在的国情却是我国的耕地少并且大量的城市居民规划的墓地快要呈现饱和的状态,政府只好一直在农民的耕地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城市居民的墓地,在整个措施的实施下,由于我们的法律对待殡葬事业的规制还不够完善,丧葬中旧的习惯的强大影响力和建立新的丧葬风尚的新生力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行政部门多次使用尺度过大的方法去推动丧葬改革。

目前我国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墓葬方式,传统墓葬、天葬、塔葬、生态墓葬,其中生态墓葬主要包括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 ①传统墓葬骨灰放入骨灰盒,再放入混凝土做成的完中传统墓葬受绝大部分人尤其是老年人认同,占地面积较大,约1㎡,耗资一万元左右,在未来将被淘汰;②天葬将死者的尸体喂鹜鹰,源自藏族民族习俗,花费低,但具有民族局限性,不具有推广性;③塔葬将骨灰盒放入塔内,向高处发展节约土地,但不符合“入土为安”的习俗,耗资千元左右,具有推广性;④树葬将骨灰撒在土壤内,其上种植树木,具有美化环境、节约土地的特点,其劣势在于,绝大部分中年人和老年人不接受该形式植物须由专业人士看管栽培,收费百元至千元,在未来应大力推广;⑤花葬将骨灰撒在土壤内,其上种植花卉,特点与树葬类似,但是花卉存活时间较短;⑥草坪葬将骨灰撒在土壤内,其上种植草,特点及劣势与花葬相同,但草坪维护较麻烦;⑦海葬向大海撒骨灰,不占用土地,但是生者没有固定的地方祭奠逝者,也不符合“入土为安”的习俗,同时易对大海造成一定的污染,其推广具有一定的限制性7种墓葬形式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由高到低,依次为树葬一天葬、花葬一草坪葬、海葬一塔葬一传统墓葬

鉴于现阶段公墓改革面临的困难及公墓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适宜现阶段公墓景观规划改革的方式应该是先经过园林化,继而过渡至公园化。 (1)园林化械都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九条提出公墓建设应逐步实现园林化所谓园林化即通过植物绿化、景观小品及服务设施等,增加绿地面积,美化环境,改善公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