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殡葬服务业历来十分发达,其设备布局、科技含量、教育体系、服务质量、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殡葬管理的法制化等方面的程度和水平均位居世界前列。作为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整个经营管理过程,采用的是市场化运行机制与企业化管理方式,与之相对应的是,对殡葬行业的市场准入,实行许可制。现实条件决定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现实而言,将殡葬业纳入服务业的发展轨道是破解困局的一条可行之路,若按照服务业的标准界定殡葬业,则美国模式中的准入制度具有强烈的现实借鉴意义。

瑞典是一个宗教国家,以基督教新教信仰为其国教,在社会生活中,宗教及教会的影响无处不在,在殡葬领域,更是将安葬事务交由教会一手操办,属于宗教自治模式。我国更是与之相似,在历史上,我国始终是一个儒教国家,人的生老病死都是按照特有的宗教仪式进行的,并依托宗族,这一特定的“宗教组织”,所以,从文化传统的层面来看,以瑞典为代表的殡葬制度的借鉴意义非同一般。瑞典现行的的殡葬法主要是1990年开始生效的《墓地权法案》,有关准入制度的主要特点如下:

1.健全殡葬设施公共财政政策。建立殡葬公共设施财政投人机制,出台火化设施燃油补贴政策。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需要,探索能够保障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开支来源的办法,加大财政对农村殡葬基础设施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农村殡葬设施的公益属性,解决火葬给农村群众带来的经济压力。

1.提升殡葬设施服务功能。加强殡葬设施设计与使用的衔接,提高殡葬设施的现代化服务能力。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融合殡葬服务与现代人居休憩环境,考虑不同人群的服务需求,针对老年、儿童、妇女等不同群体的特征设计与配置设施设备。

1.确保公民平等享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殡葬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应突出殡葬目标和公众需求两个导向,结合国家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总体发展战略,以实现城乡、区域、群体间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殡葬基础设施体系。在坚持殡葬基本服务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承认不同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存在合理差别,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

1.殡葬设施减碳激励机制不健全。实现殡葬设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之一,但一些地区在推行强制火化政策的过程中,重火化轻安葬,盲目追求高火率指标,无视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生态安葬的标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节地生态的奖补制度等方面均不完善,未建立奖励绿色殡葬、惩处高碳耗殡葬的奖惩机制。

1.续缴管理费受到制度与观念的双重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与其土地使用性质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参照《物权法》关于商品房产权使用期限的规定,墓地使用期限在20年一个周期后自动延续,逝者的亲属只需缴纳管理费即可。

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近十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市场的发展需要,部分内容的可操作性不强,有待出台更加细致完整的法规细则。上位法的严重滞后导致政策的连贯性、前瞻性、统一性不强,各地制定的规章以及执行的标准不同,从而制约殡葬设施的发展。

L市分为S县、Z区、Y县(县级市)、Q区,而笔者田野调查的F村隶属于Z区A镇管辖。L市民政局联合文明办、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L市日报》《乌蒙新报》、L市广播电视台、L市门户网等媒体要播报殡葬活动进展情况。再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到街上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在公交车、出租车上滚动播放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市教育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宣传到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召开殡葬改革主题班会等形式。L市更是要求市电信、移动通讯部门要利用短信平台,不定期向广大人民村民发送殡葬改革的手机短信。制作宣传展板,到各乡镇(街道、社区)进行宣传展示以及直播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2014年L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共L市委办公室、L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族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L市党办发〔2014) 17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大力宣导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发挥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s县在《s县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各乡镇均有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基本能满足村民需求,但目前为止所调研的F村仍没有农村公益性墓地。2016年L市向市民宣传国家和省的《殡葬管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委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L市党办发〔2015) 55号)和清明节节地生态免费安葬以及惠民殡葬等法规政策。当前L市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还未普及全市市民,仅针对五保供养户、部分困难群众享有。

(一)殡葬改革的萌芽阶段(1985年一2002年) 贵州省属于殡葬改革起步较晚的省份,贵州省1985年发布的《贵州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划定赤水市开始实施火葬。1995年通过了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贵阳市开始进行殡葬改革。1998年民政厅为进一步开展整顿墓地工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墓地管理的意见》,对墓地管理起到指导性作用。2000年,全国平均火化率为46%,而贵州省仅达7.3%,差距较大。后贵州省于2002年1月7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后于4月开始实施。

(一)殡葬改革的倡导实践和发展阶段(1949年一1985年) 1965年,毛泽东等151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签名倡议身后火葬,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帷幕。从改革以来的1978到1981三年期间火化率呈现下滑趋势。为改变这种现状,1981年开始大幅度开展殡葬改革整顿工作,殡葬事业逐步步入正轨。



殡葬市场混乱,形成恶性竞争。为保证在竞争市场中分得更多的羹,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有部分殡仪机构服务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太平间管理人员,甚至和殡仪馆工作人员坑靡一气,互相勾结。对重症患者的信息以及死者家属的信息进行买卖交易,严重地侵权病患或死者家属隐私,误导群众消费,对家属产生莫大的困扰。在殡葬服务的消费中,出现丧葬项目的打包销售,丧葬用品价格虚高,甚至漫天要价,在很多环节上还存在调包行为,非法获取丰厚的酬劳。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村附近并没有火葬场,这给远离火葬场的农民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公墓建设滞后,截止到2015年,朝阳市村级公墓的建设,有将近三分之一并未开工或者未完工,并且在己建成的公墓中,真正投入到实际使用的墓地也很少,对于公墓的管理相对滞后,群众中关于公墓的认同度以及骨灰堂的认同度较低,最终导致公墓的使用率也较低。对于农村的殡葬改革来说,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注入公墓、骨灰堂以及相关的服务等都较为缓慢,因此发展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的现象。

在我国,对于殡葬改革的成效中,火化率是评价其指标的基本要素,也是我国火葬地区改革的重要指标,在实际的工作中,火化率变化幅度较大。在某些地区,殡葬改革集中推进、严厉整顿阶段,火化率呈现直线上升。稍有松懈,火化率就会产生较为大的改变。根据朝阳市的数据表明,某镇在2012年火化遗体处于巅峰时期,该时期正是殡葬改革全力推进的时期。而在2013年,火化遗体数量却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就是2013年对于殡葬改革的管理力度弱于前一年,因此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反弹现象。以上迹象表明,殡葬改革在农村的开展效果不稳,并且随着时间的增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也逐渐的削减,农村殡葬改革整体形势依然严峻,改革困难依旧重重,火化率下降且不稳定现象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

朝阳市的殡葬改革第一个阶段是自发放任阶段。从殡葬改革政策提出到1997年新殡葬管理条例颁布,期间朝阳市的殡葬管理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了自发调整和筹备。朝阳市地处辽宁西部,虽然是地级市,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占多数,因此殡葬改革的工作进行的相对较慢。


本报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清明假期,全市227家殡葬服务机构接待现场祭扫群众83万人次。鲜花代替烟火、灯火延续牵挂,网上祭拜也能温暖传情,如今“无烟祭扫”已成为风尚,让清明节更加“清洁明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