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殡葬领域数字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数据应用等方面仍有较高提升空间。一是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均衡。近年来各地信息化建设工作方兴未艾,各地都开发了殡葬电子政务系统,但主要功能仅限于发布殡葬信息、宣传殡葬政策,未将公墓、殡仪馆管理纳入其中,也无法面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无法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在东部发达地区,政府财力相对雄厚,殡葬数字化建设普遍较好,而在西部地区,殡葬信息化建设缺乏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往往举步维艰。

受传统文化影响,许多地方仍相信“入土为安”、“灵魂不灭”,认为通过特定仪式能增强死者在精神世界中的幸福感。在许多地方,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陋习依然存在。一是从文化习俗方面,受传统儒家孝文化、佛教因果转世思想和祖先崇拜等宗族思想的影响,人们对殡葬仪式极为看重。通过特定的殡葬仪式,人们寄托对逝者的哀思,平复内心的悲伤情绪,从而接受逝者的离去。经考古发现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通过在逝者墓穴陪葬彩陶来体现对逝者的追思和尊重。经过长时间的演变,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丧葬习俗。这些丧葬习俗逐步成为特定的殡葬文化,与其他文化一道形成了不同民族的特定标签。

(一)群众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低。在调查和访谈过程中,有超过69.6%的群众反映不了解当地的公益性公墓政策、节地安葬的内容;访谈中,在群众了解过公益性墓地政策的方式和渠道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家人朋友告知68.5%,微信与公众号等移动媒体平台43.8%,宣传手册、社区宣传栏及宣传活动35.5%。据百家池村的村民唐某说:“我们知道修了公墓,村干部说是政府福利,收费不贵,家里老母亲都快90了,我想去申请一处,但是怎么申请我不是很清楚。” 据花果村村民徐某说:“国家的好政策,要么看电视新闻,要么和左邻右舍闲谈时候知道,要么是村干部告诉我们,听说公墓是占用了我们村的土地,好多人心里还是有想法的,之前村里倒是开了几次会,我们都没在意。”

在调查和访谈过程中,有超过43.9%的群众反映不清楚当地的公益性公墓政策的责任主体和执行机构,访谈中,有超过83.1%的受访对象反映不清楚在对政策执行有问题的时候向哪些部门进行反映。结合访谈的结果,分析当前政策执行机构效率低问题的主要表现包括:

政策内容的制定应保证内部短期、长期目标的现实可行性及前瞻性。根据调查,32.16%的受访者对当前自己生活区域周边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设施持满意态度,有19.02%的受访者当前自己生活区域周边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设施持不满意态度,剩下的59.82%的受访者表示对此不清楚,不了解。一是体现在公益性公墓的选址上没有综合考虑群众的需求。根据《青神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乡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要远离人口集中区,优先选用荒山瘩地。通过走访及民政局提供的数据了解到,青神县各乡镇的公墓选址首选建在荒山上,大都离村生活区较远,据统计,各个乡镇中公益性公墓距居民生活区平均距离超过5公里,村民交通出行主要靠电瓶车或摩托车,导致居民出行祭扫不便。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杨某说:“公益性公墓难在建设之初没有用地指标,很难找到合适的建设用地,勉强解决的建设用地都比较偏远,不方便群众祭扫,也影响群众的积极性。”

1、完备的科学的可行性强的政策是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政策执行的前提。政策的科学合理完备体现在是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上,通过充分论证,以调研获得的大量数据和基本事实为依据,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具有广泛受众和较强针对性的高质量公共政策。

第一,笔者在搜集相关文献后发现,以理论为基础对公益性公墓进行研究的较少。现有的以理论为基础的研究中,学者杨光明3以建设规划理论为基础,对公益性公墓如何进行规划选址建设进行研究,学者万箔、李蜻宇(2023以基层治理的角度,对公益性公墓作为一项基层公共服务的供给进行研究。

国家在1997年7月才正式制定发布《殡葬管理条例》,殡葬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由于各地实际推行殡葬改革的情况参差不齐,加之殡葬改革推进缓慢,导致当前各地对殡葬改革的研究呈现碎片化的趋势。

在当前殡葬改革中,火葬区的划分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省份的城镇地区、人口较为稠密的城市地区以及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全部区域,经济重心城市上海一一己经实现了除回民公墓可土葬外,其他所有遗体100%火化。但是在调查时发现,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对于有些问题答复混乱。如上海市殡葬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上海市不允许土葬,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土葬的公墓”,当被问到国家允许土葬的10个少数民族遗体如何处理时,她们表示“可以运出上海在外地土葬”。后又在调查上海市民政局时得到了不同答复,“上海市青浦区的确存在回民公墓,平均每年有300多具尸体进行土葬”,在高德地图app上也能搜索到回民公墓相关信息。


文明治丧示范区的具体范围随城市化进程随时作出改变,具体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具体要求为,“处于文明治丧示范区内的人员,死于家中的人员遗体在家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死于其它场所的人员遗体应当停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并且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办理丧事活动,只能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丧属家中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

在乡村公墓选址规划时可以选择乡村中的荒山脊地进行建设,绛县林业部门一直在做退耕还林的工作,但是退耕还林与村民间没有过多直接的效益关系,将公墓与生态林结合能够促进民间的自主建设和保护。


本文提倡的乡村公墓规划设计方向为构建生态园林化的乡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生态公墓是乡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每个乡村虽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但发展的趋势在全国各地区都是基本一致的。虽然发展的速度有快有慢,但最终都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一一生态公墓。在遵循这一前提之下,针对上章节对绛县乡村墓地现状的分析,乡村生态公墓景观规划设计可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

殡葬业总体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是互相影响促进的。经济增长的水平决定着社会的总体消费水平,同样对殡葬业总体收入水平有着显著的影响。经济增长水平对于殡葬业收入水平的制约性是由于社会资源稀缺性造成的。经济增长,可支配收入水平一般会随之提高,那么对生命质量的要求越高,越可能在殡葬活动中的投入较多,由此带来殡葬业消费提升,收入水平增长。

殡葬制度的顺利实施要通过组织活动得以体现,要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就需要完善的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各司其职,确保组织系统能有效执行殡葬规范。最后,殡葬制度的正常运转也需要完善的设施设备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殡葬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具体的殡葬机构,我国殡葬制度改革背景下,殡葬政策的颁布推行产生了特有的殡葬行业。虽然政府主导下的结构略显单一,但殡葬服务发展过程却错综复杂。正是有了火葬倡议书,才有了推行殡葬改革,也正是有了推行火葬,也才形成了特有的殡仪馆、公墓等服务于殡葬改革的殡葬行业的形成。

政策工具是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政策工具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自愿型工具,第二类是混合型工具,第三类是强制型工具。自愿型工具主要包括家庭和社区以及自愿性组织和市场;混合型工具包括信息与劝诫、补贴、产权交易和税收与使用费;强制型工具包括管制、公共事业和直接提供。我国殡葬政策为达成目标,从表6-2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殡葬政策主要以强制性工具为主,兼具混合型工具的特征。政府推行火葬,并且作为殡葬改革的基本原则,是靠法规来确定并强制实施的。而殡仪馆等国有殡葬机构,也是作为一种强制性工具提供的,其强制性比管制更强。混合型工具也有用到,比如信息和规劝,最初推行火葬也是采用宣传倡导的方式,后期《关于推行节地生态葬的指导意见》就是对于民间大众的规劝,对于保障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的均等化方面,主要采用了补贴的政策工具。

近代社会经历了封建王朝、军阀割据、外国势力、国民党统治与共产党政权对峙的时期,这个时期动荡不安,各种思想充斥其中,形成了严格不同的殡葬制度。一方面,大部分地区延续了传统的殡葬制度;另一方面,大城市中随着西方力量的入侵,思想也开始传入,在殡葬观念、殡葬礼仪和殡葬方式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殡仪馆、火葬场、公墓、追悼会等开始兴起,殡葬正式的管理制度也开始出现。

殡葬制度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发展的产物,特定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传统中国发达的、稳定的传统殡葬制度。传统殡葬制度中不仅仅包含了殡葬的自然功能,更包含了更多的社会功能。而且,社会功能的占比要占到一个相当大的比重。传统中国社会中,礼制对人们行为的约束要远远大于正式的法律规则的约束。一方面,有非常完善的礼制,另一方面中国历代只有有限的律法来规范社会中人类的行为,这也使得中国社会制度的礼教化,承担了法律的一部分功能。因此,传统中国的礼俗社会不能自发地形成与经济及环境相适应的殡葬制度文化。中国古代史十分漫长,相应的殡葬文化的诞生、发展、演化过程十分复杂。不同的历史时期,殡葬相应的礼俗制度情况也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种殡葬制度,都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褥这两个显著的特点,作为礼仪制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殡葬礼制是一种顺应社会等级差异而制定的制度,许多内容由国家法典规定,此外还有许多内容在民间相沿成俗,成就了特有的传统殡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