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丧葬消费又称“白色消费”、“殡葬消费”,目前学者们尚未对其形成统一的定义。鲁虹将其界定为“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在殡葬活动过程中消费各种不同类型的殡葬消费资料(包括劳务),满足公众追忆逝者告慰亲属等等需求的一种经济行为,具体包括物质层面的消费和精神层面的消费”。李燕华、丁向育认为“所谓丧葬消费也叫殡葬消费,是丧葬家属为实现对己故亲人的追思、哀悼等活动而产生的消费行为,它包括购买墓地、丧葬用品(如寿服、花圈、骨灰盒、棺掉)以及举行告别仪式(如遗体整容、化妆、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等的消费”。

中国最早开始对丧葬仪式进行研究的学者主要借鉴了西方“功能论”的研究模式,以林耀华、杨庆塑、杨憋春、许娘光等著名学者为代表,形成了一批优秀论著。如林耀华的《义序的宗族研究》、杨庆塑的《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一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杨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许娘光的《祖荫下一一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等,他们对丧葬仪式的研究虽不能完全贴上功能主义的标签,但可以从中看出功能主义的烙印。





近年来,陕西省以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全覆盖。2012年以来,各级累计完成投资7.2亿元,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4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135个;省财政安排殡葬救助资金219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5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公益性公墓性质“不变味”。

1、外部环境对上海清明系统的影响 任何系统必须与其环境相适应,上海清明系统也是如此首先,我国政府从官方层面日益重视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中的内涵,政府把原来非法定假日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规定为法定假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清明节的祭扫活动形成巨大的推力;同时,改革开放之前,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表现是受到压制的,但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心理本能并没有完全消失,人们仅把对祖先的思念、对家族的认同深深埋到了心底这种压抑时间越长,压力越大,反弹就越强,甚至达到矫枉过正的程度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公众对传统文化回归的趋势已经成为社会主流。

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骨灰安置多样化进程,解决农村亡人骨灰安置难、无处安置的问题,促进顺义区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重点工程建设,营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顺义区民政局开展了数次调研,掌握全区殡葬设施现状,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实践,在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后,最终探索出一条利用旧有林地、不改变土地性质、占地面积小、不立碑、不影响环境、公益性群众受益的骨灰安置新方式一一建设农村公益性林葬公墓。




(一)转变观念 落后的传统观念仍在大多数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厚葬重硷”和“为祖宗寻找风水宝地以求庇荫后世”的思想依旧禁锢人们的思想,盲目攀比,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传统墓园文化,我们不能全盘否定,而是要批判的继承。继承风水文化中“天人合一”哲学思想,使墓园呈现出与自然高度融合的景观格局;认清“入土为安”中“回归自然”的精神本质,即人死后归葬于大地,与自然一同生生不息,生命得以永存;明晰“慎终追远”中的孝道内涵,即所谓的“慎终追远”并非“厚葬重硷”,而是厚养薄葬。只有立足于传统文化的根基,我们才能站稳脚跟,对民众落后的殡葬观念进行合理的文化诱导、转变观念,推动殡葬改革的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突出殡葬设施的公益属性。很多发达地区坚持贯彻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通过优化服务、激励奖补、宣传引导等举措,倡导骨灰存放、树葬、花坛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葬式。据实地调查访谈,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管辖的灵灰安置所提供公益性灵灰完位及设置纪念碑,收费价格为2800港币(标准)或3600港币(大型),新建灵灰完位分配由计算机抽签方式分期配售。香港贫困居民生前可以申请救助资金。为缓解骨灰完位不足问题,香港政府鼓励市民选择生态葬,免费提供骨灰撒散和撒海服务,并在纪念花园内统一建立纪念碑。据香港食物环境卫生属官网统计,香港市民日趋接受以环保殡葬处理先人骨灰,选择在纪念花园撒放骨灰的申请数目,由2008年的383宗跃升至2012年的2023宗,增幅逾五倍。




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在其《外部空间设计》中称外部空间是从自然中由框框所划定的空间,也是由人创造的有目的的外部环境,是比自然有意义的空间。所以,外部空间设计,也就是创造这种有意义的空间的技术。某种意义上也可定义由建筑物与它四周的环境所构成的空间为外部空间。

墓地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建筑类型,也是人类最早的营建对象之一。“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树不封。”说明约在殷商之际及以前,中华古人的墓葬是不封不树的。但随着社会发展,墓地不断演变,为了祭祀祖先,宣扬孝道,渐而垒土成坟,并在坟前建造祭祀空间,并形成范式。中国很多陵墓前都有一条大道—神道。神道为墓葬建筑的附属建筑,是进入陵区的主要通道。如唐德宗崇陵,其陵寝墓室与十里之外作为遥祭之用的斋室间,用神道相接,两边分列望柱、石人、石兽等石象生,将陵的规模在平面上更大的展开。墓前神道两侧设置石兽始于东汉,主要是作为标志物,象征着吉祥和驱除鬼怪,也象征帝王将相生前的仪卫。石兽放置在墓前是从汉代霍去病墓开始的,后来的历代帝王的修建自己的陵墓时也都沿用石人石兽的陵前装饰,所以现在的唐陵、宋陵、明陵、清陵几乎都在陵墓前陈列仪仗队式的石人石兽。石像生的作用,主要是显示墓主的身份等级地位,也有驱邪、镇墓的含义。

公墓,《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公共坟地(区别于一姓一家的坟地)”。公墓的起源应该是比较早的,即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已出现,那时候没有家族姓氏,部落成员死后,葬在一起,并举行一定的丧葬仪式。但随着人类的发展,进入私有制以后,开始出现了以一家一姓为单位的家庭墓地。“公墓”一词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也较早,《周礼·春官》便有记载。但是这时所指的公墓是在原始社会解体之后出现的,如河南安阳殷墟发掘的统治地者的公墓,均是商王及其族属的墓地。进入封建时代后家簇墓地更加发达,一个庞大的家族按传统的昭穆制度排列数代乃至几十代人的坟葬于一地。另有一种公墓是大都市地区的义园义地,为也慈善性质。但这种墓地主要是在安葬对象上给予地域上的限制,如老北京的义园义地,隶属于各地方会馆或行业会馆,只安葬客死在这里的家乡人。